申报高科技企业不能通过的理由
1、申报领域问题
企业选择申报的技术领域与企业的主营业务不一致。在选择技术领域时,企业的主营业务(产品)不属于《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主要支持八大高科技领域:电子信息、生物和新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科技服务、新能源和节能、资源和环境、先进制造和自动化。
二、知识产权问题
(1)知识产权模块申报当年许可的二类知识产权((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或大量的知识产权申请,特别是II类知识产权,都是软件著作权,支持力度小,可能会质疑真实性,专家审查时不承认。
(2)知识产权许可后的R & amp由于对D流程文件缺乏支持,直接适用于生产或形成销售合同,技术的先进性程度受到质疑,认为无法支撑上一年的高科技产品(服务)进口。
3、企业员工问题
(1)科技人员学历在专科以下的话,企业的研发amp质疑d能力。科技人员的工作时间难以确定,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人数为5人
(2)企业有兼职和任用科技人员,很难判断人员是否能满足183天工作时间的要求。企业劳动者总数包括企业在职、兼职和临时招聘人员。在职者可以通过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费来鉴别。兼职、临时招聘人员必须全年在企业累计工作183天以上。
四、高技术收入比例问题
(1)收入明显表现为贸易部分或工程款的部分将被消除,消除后高收入比重不足。
(2)有简单的加工装配产品,技术含量低,不符合重点支持领域,去除后高新进口比重不足。
(3)产品归集收入范围广,高科技收入应是发票的一部分,企业归集后计入全部金额,剔除后高新收入比重不足。
(4)产品的证书不足,测试报告无法支撑产品的技术、创新性,无法得到专家的认可,去除后高收入比重不足。
第五,主要产品销售额比重不足
所谓高科技产品收入是指R & amp是指企业通过D及相关技术创新活动获得的产品收益和技术收益之和。在高科技产品(服务)中,部分产品没有相应的知识产权,或与之相对应的关联性不大,专家们不承认这一点,通过去除,占不到50%的比重,不符合申报条件。)
6,支持企业实际情况的资料不足
组织管理制度不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填写文件,直接设置模板,这部分资料被认为不真实,分数低,总分大幅度降低。R & ampd未提供有关制度执行情况的证明材料,如员工绩效奖金发放银行流水/记账证明、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发放证明等。
第七,科技成果与变形产品无关。
科技成果与转化的产品或服务的关联性不强,或者转化的证明材料逻辑有问题,专家不承认,有效的转化数量低于预期。
科技成果转化包括:个自我投资实施转化。把这项技术成果转让给别人。允许他人使用科技成果。以这项科技成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换。用这项科技成果投资,折算股票或折算出资比例。还有其他协商决定的方式。
第八,没有生产、研究和研究合作证明。
生产、研究、研究合同的签订时间必须在过去三年内签订,必须申报当年签订的非分数。生产、研究和研究框架合同过于简单,不能提供生产、研究和研究合作的记录证明(具体项目开发合同、发票、进展、结果资料等)。
科技成果转化包括:个自我投资实施转化。把这项技术成果转让给别人。允许他人使用科技成果。以这项科技成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换。用这项科技成果计算投资、股票折价或出资比例。还有其他协商决定的方式。
九、有财务问题。
企业年度所得税申报表、企业财务报表、研发ampd企业R&在投资专业审计报告中;d成本数据要求一致。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三票一致”。
(1)审计报告有保留。
(二)所得税申报表自行修改、欺诈行为;
(3)财务资料相关数据差异太大,没有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