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个人所得税年度折算正在进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号)明确了与纳税年度折算有关的处理事项。今天,小编给大家梳理了重要的知识点,一起了解一下吧!
01需要处理年度换算的情况
02如果不需要处理年度汇款。
03简单申报
是纳税年度综合收入年收入不到6万韩元,但在年度中间预扣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税务机关会推送服务提示,提供简单的报关单预填服务,纳税人只要确认已缴纳的税金,填写本人的银行账户信息,就可以通过互联网申请快速退税。纳税人对预填服务的数据有疑问,也可以选择标准申报单处理年度汇款。
04可以使用的税前扣除额
发生在纳税年度内并发生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的税前扣除项目,纳税人可在年度汇率期间报告扣除或补充扣除。
(1)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二)纳税人受合格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老年人抚养特别额外扣除、费用扣除、特别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三)纳税人捐赠合格的公益慈善事业。
同时取得综合收入和经营收入的纳税人可以申报综合收入或经营收入中的扣除费6万韩元、特别扣除、特别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能重复申报扣除。
05受理年度折算申报的税务机关
根据方便的工作原则,由纳税人自己处理,或由受托人代表纳税人处理年度折算,并向纳税人担任雇佣机构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有两个以上的在职雇佣机构,可以自己向其中一个举报。
纳税人不任职用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主要收入来源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主要收入来源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向纳税人支付劳务补偿、稿费及专利权使用费金额最大的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单位为纳税人代理年度折算,向单位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为了便于税收服务和征收管理,在年度转换器时间结束后,税务机关将对尚未申报的纳税人确定主管税务机关。
06处理补充税
年转换税必要纳税人,年度转换期结束后未全额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依法提高滞纳金,并在《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上作出标记。
纳税人因填写申报信息错误,每年折算多或少缴纳税款的,纳税人自愿或在税务机关的注意下及时纠正,税务机关可以根据“第一次违反有罪不罚”原则免除处罚。
准备07年度转换
税务机关引入一系列优化服务措施,加强年度折算的政策解释和运营辅导力度,对税收指南分类、政策口径、专业术语和运营流程进行通俗解读,多渠道、多格式提醒服务、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网页结束、12366纳税缴费服务平台等提供涉外服务。
年度折算开始前,纳税人可以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上注册,查看自己的综合收入和纳税情况,检查银行卡、特别追加扣除相关人员身份信息等基础资料,准备年度折算。
文都:区税务局
编辑:崔松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