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伙伴寻求小编咨询时,由于某些员工特殊原因,一个月工资为零,单位只缴纳社保,报税时应如何申报工资收入个人所得税?
针对以上问题,老师按如下方式解决了问题。
企业申报缴纳的社会保险分为机构要负担的部分和个人要负担的部分。员工工资是0,企业承担社会保障,应划分以下情况。
1、员工工资真0
企业只承担缴纳的社会装备用中企业承担的部分,员工个人需要承担的社会保障部分,由个人以现金形式传递给企业,或从后工资中扣除,这是真正意义上的零工资。
假设该企业本月向该员工缴纳社保1361.53元,个人需要承担的部分为361.53元,如果员工当月需要将相应现金交给企业,则该月的员工工资为0元。会计如下。
1)计算相关员工应由企业承担的社会保障
借用:管理费-社保1000韩元(企业承担社保)
贷款:支付员工工资-社会保障1000韩元(企业社会保障负担)
2)企业缴纳员工的社会保障
借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障1000韩元(企业负担社会保障)
其他应收账款-员工361.53元(个人社会保障)
贷款:银行存款1361.53元
3)员工缴纳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障对应现金
借款:库存现金361.53韩元
贷款:其他应收款-职员361.53韩元
我们注意到,员工需要负担的361.53元社会保险不需要通过“员工工资支付”科目计算,也不包含在企业费用中。
4)报税
下个月申报该员工的税金时,“累计收入”是企业上个月申报的收入数,员工第一个月入职时,“累计收入”为零。
2、员工工资实际上不为零。
企业负担社会保险。不仅缴纳的社会保障中企业承担的部分,员工个人需要承担的社会保障部分,企业也不再收取现金或后期扣押,而是企业要全额缴纳。
假设该企业当月向该员工缴纳社保1361.53元,个人承担的部分为361.53元,但该个人需要承担的部分应由企业承担,但实际上该员工当月的工资为361.53元,而不是0元。我们可以通过会计分录分析变得更加明确。
1)计算相关员工应由企业承担的社会保障
借用:管理费-社保1000韩元(企业承担社保)
贷款:支付员工工资-社会保障1000韩元(企业社会保障负担)
2)企业缴纳员工社会保障的会计分录
借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障1000韩元(企业负担社会保障)
员工工资-工资工资361.53韩元(个人承担社会保障)
贷款:银行存款1361.53元
3)企业承担该员工的社会保障,但实际上企业需要该员工承担的社会保障金额直接作为工资金额,直接扣除,并进行以下会计分录:
借款:管理费-工资薪金361.53韩元
贷款:支付员工工资-工资361.53韩元(个人承担社保)
通过以上会计项目可以看出,该员工当月工资应为361.53韩元,但仅仅361.53韩元扣除个人应承担的社会保障金额后,实际发为0,造成当月工资为零的假象。
因此,企业对该员工进行工资、收入、个人所得税扣除申报时,“累计收入”为“上个月申报的收入数361.53韩元”。职员第一个月入职的情况下,累计收入为361.53元。
扩展分析:
部分企业因经营原因数月不发工资,但正常申报缴纳社会保障。在这种情况下,每月报税的时候应该怎么报税?
假设企业一名员工每月工资为8000元,由于特殊原因,企业通常不支付工资,每月缴纳3000元,个人需要承担的部分为950元。企业从年末累计缴纳的社保中扣除工资后,一次性支付给相关员工。
在这种情况下,该企业每月申报该员工的工资、收入和税金时,应按照每月工资950韩元申报税金,而不是0韩元工资申报税金。通过会计分录进行以下分析:
1)员工工资为8000元,会计要提高工资
借款:管理费-工资8000韩元
贷款:支付员工工资-工资8000元。
2)计算相关员工应由企业承担的社会保障
借用:管理费-社会保障2050韩元(企业负担社会保障)
贷款:支付员工工资-社会保障2050韩元(企业社会保障负担)
3)缴纳社会保障
借款:支付员工工资-工资950(个人承担社会保障)
员工工资支付-工资2050(企业社会保障负担)
贷款:银行存款3000元
通过上述会计分录,可以看出,企业为该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后,没有为该员工支付现金工资,但企业应向该员工支付的工资余额已更改为7050韩元。这表明,对应于该员工个人需要承担的社会保障金额的工资已经导致资金外流。也就是说,该部分的工资已经支付了。因此,本月申报时,似乎没有向该职员支付工资,但实际上,本月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障金额必须按本月工资金额进行纳税申报,而不是零级申报。
资料来源:亲光世涛(作者:张振光),请转达以上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