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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申报】申报余款的时间到了!举报过程出错怎么办?

时间:2023-02-28 09:25:32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各企业在9月30日24:00之前,未按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纳税!

申报错误可以自行选择“申报更正”或“申报无效后重新申报”。如果余款已经缴纳,只能申报更正。

申报无效是指电子税务机关-我申报和缴纳税金-税费-申报无效,查询申报的余款,以无效理由提交即可。

申报更正由电子税务局-我选择纳税-申报和缴纳-更正申报错误,选择“申报类型”《残疾人就业保证金缴费申报表》,通过“申报日期”“所属期间”进行更正,然后单击“查询”-“更正申报”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上一年度残疾人就业者实际安置”有误,无法通过电子税务机关进行修改,请到税务机关处理。

北京残宝金申报方式

包括网上申报、现场申报、邮政资料申报三种申报方法

在线申报:登录北京市残联网站“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审查比例安排”专栏,网站:北京市政务服务网、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跨省通关”区“全国残疾人比例就业情况网络认证”专栏。根据需要上传劳动合同(服务合同)

现场申报:向税务登记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或指定地点申报。需要的申报信息如下:

1、提交《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2、《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

3.有下列情况的,应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或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3360。

(一)申报的残疾人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在编制人员的,应当提供人事部门出具的编制说明。

(二)申报的残疾人为劳务派遣方式准备就业的,应当提供《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派遣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残疾人就业认定表》。

(三)申报的残疾人与劳动合同(服务合同)、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不一致的,按照《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审核实施办法(暂行)》第5条提供相应的上下级隶属关系资料、残疾人个人所得税工资项目申报资料、代发工资协议。

(4)就业(劳动)单位对申报的残疾人的工资、社会保险数据有异议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社会保险权益记录。

邮政申报:将申报材料(文件和现场申报)邮寄到纳税登记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或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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