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人民社会事务部微信
最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从2019年9月1日起印发了《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专业共有44个,明确职称评审管理的主要规定和程序,规范职称评审的全过程。
《规定》的出台是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加强职称评审管理、完善职称政策法规体系的重要措施。
《规定》显式
职称评审是根据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专业技术人才的品德、能力、成果的评议和认可。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经济组织等及自由职业者进行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等,适用本规定。
《规定》强调
开展各地区、各部门、用人单位等职称评审工作,必须申请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国家对职称评审委员会实行批准文件管理制度。职称评审委员会对组织单位负责,接受组织单位的监督。为了保证职称评审质量,《规定》明确了职称评审委员会的组成条件和评审专家条件。
《规定》指出:
职称评审要严格遵循申报、审查、审查、公示、确认等基本程序,各部分要符合具体的程序规定。
申报人及工作单位、职称评审委员会及组成单位、办事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等,应当按照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承担相应的义务,违反规定的,应当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另外,《规定》明确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由职业者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审查程序。
《规定》提出了职称评定公共服务优化的要求。
强调建立职称评定服务平台,加强职称评定信息化建设,促进网上申报审核,探索实施电子证书,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方便的职称评定服务。
重点加强对《规定》职称评审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要求建立职称评审公开制度,实行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作为职称统一规划和综合管理部门,要与行业主管部门一起加强对职称评审的监督检查,以多种形式进行抽查、巡逻,倒查、审查相关问题线索,确保职称评审工作的规范有序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