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江苏苏州市税务局监察局、广西南宁市税务局监察局、湖北恩施州税务局监察局相继曝光了3起自然人纳税人未依法处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收入汇交的案件。
到目前为止,税务部门已经陆续实名曝光了7起这样的事件。这次曝光传来了税务机关正常化涉税违法行为调查、维护税法权威的坚定态度,展示了税法执行的温度和力量,再次给侥幸不依法处理退税的纳税人敲响了警钟。
实名曝光促使纳税人依法规范申报。
最近税务部门通报的自然人纳税人未能依法处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收入汇结算处理案件,都表现为实名曝光,力量远远大于以前的隐名曝光。
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纳税人要获得综合收入,就要依法进行汇兑、多退款、少补充。对需要退税的纳税人来说,汇结算可以保障合法权益。对于需要补税的纳税人来说,汇算清缴是其法律责任,不申报、虚报都属于税收违法行为。自然人纳税量大,流动性强,税收限制苛刻。税务部门可以通过事后调查调查一些典型案例,曝光实名,从而形成对税法批准的有效威慑,促使广大纳税人依法规范纳税申报。
同时,我们看到税务机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标准,依法调查和调查未处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收入汇交的案件,维护税收征收秩序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也反映了维护税法权威的坚定决心。
《第五阶段工作法》反映了税法执行的温度和强度。
各地税务部门通报的案件,都需要相关的自然人纳税人进行汇算清缴,如果没有处理或虚假申报,经税务部门指示督促改正,有的在早谈警告后,相关纳税人拒绝申报或拒绝更正申报,当地税务稽查部门立案调查,追缴少缴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滞纳金,追缴。
去年以来,税务部门总结了隐藏收入者对该领域有效监督的方法,首先提出提醒,督促修改后提出约谈警告,约谈预警后仍然拒绝对不配合纠正的法律进行立案核查,对立案事件公开了一些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第五阶段工作法》,健全了税收监督体系。
目前,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结算由预约处理、特定人群优先处理,随后事后事后发放、事件曝光、《第五阶段工作法》兼具温度和强度。
纳税人要及时核查,为了避免小损失造成的大损失,要抓紧纠正。
税务机关一旦发现存在与税收相关的问题,将通过提醒、督促、协商警告等方式敦促纳税人整改,对于拒绝不整改或纠正不彻底纳税人,税务机关将依法进行立案检查。
连续曝光的一系列未按法律处理纳税汇交而受到处罚的案件,对纳税人必须提高依法纳税意识,在法定期限内如实处理纳税汇交,不能对照纳税APP申报信息进行验证,不能感到侥幸,更不能触及法律红线。
此外,纳税人要如实填写收入、扣除额等信息,不要在互联网上相信各种“节税秘密”,不要在社交网络平台上随机传播非正式信息,立即确认是否需要处理个人所得税的全面汇款,申报税收,不申报应纳税收入,不申报,改正,成为诚实可靠的纳税人,小
新京报、蛤、财经记者潘顺顺。
宋玉贞编辑
矫正刘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