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就要到了
有大风波,新规定将实施。
快来看看什么和你我有关。
四川
8月新规定
《关于抢抓重大机遇推动轨道交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8月1日起生效
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抢抓重大机遇推动轨道交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从2021年8月1日起有效期为5年。
提出加强《实施意见》创新平台建设、促进核心核心核心技术创新、培育先进制造业基地、培育行业龙头企业等16个方面的配套保障措施,抓住川藏铁路等重大铁路工程建设机遇,提高四川在全国轨道交通发展格局中的核心竞争力。
激活四川公路运输等九类电子许可证
为了加快道路运输领域的数字化改革,进一步提高四川省网上政府服务能力,增强企业公众的工作体验感、获得感,交通厅和省大数据中心决定从2021年8月1日起在全省启用9种电子凭证。特别是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许可证、道路危险物品运输许可证、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
《成都市会展业促进条例》从8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从2021年8月1日起,《成都市会展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标志着成都展览进入法治化发展的新阶段。这《条例》共5章33条反映了成都消除会展业发展障碍,促进和保障会展业健康发展的决心和信心。《条例》进一步完善了会展行业的协调管理体系,明确了各方责任分工,加强监督力度,在会展活动的立项、执行、甚至安全保障、知识产权维护等方面做出了相应的规范和解释,为成都市展览业与国际接轨、专业化程度的稳定提高奠定了良好基础。特别是,有支持当地企业发展和增长的措施,例如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城市会展业,鼓励金融机构拓宽信贷渠道,优化服务方式,为会展业发展提供财政支持。
《四川省藏药材标准》 (2020年版)将从2021年8月1日开始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四川省藏药材标准》 (2020年版),2021年经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一届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全国
8月新规定
指导全国法院执行网上诉讼的第一个司法解释正式实施。
《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将于2021年8月1日实施。
《规则》的要点和亮点是什么?——(1)网上诉讼必须以合法的自愿性、安全和可靠性为前提。(2)为了提供数据信息的安全性,首先提及技术中立性和平台中立性。(3)规范网上法庭秩序,明确定义什么是“拒绝”和“中途退庭”。(4)“异步审判机制”首次得到确认。(5)明确网上审判过程不应在网上公开的案件类型。(六)经人民法院审查,电子资料可以直接在诉讼中使用。(7)区块链证券审查从此有根据。
全面实施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纳税申报单一体化
据国家税务总局统计,8月1日起,《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相关资料和《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010-;
简单来说,纳税人申报增值税消费税时,可以一并申报附加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加教育费、增加地方教育费等附加税金,表格简化率超过50%。
明确税务稽查案件的处理期限
国家税务总局2021年第二次国务会议审议工作将通过《废止文件及条款清单》,从2021年8月11日开始实施。
《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明确表示:“审计署应在立案之日起90天内做出行政处理、处罚决定或无税违法行为的结论。”案件复杂,需要延期的,经税务局局长批准,可以延长不超过90天。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需要继续延期的,应当经上级税务机关分管副局长批准,确定合理的延长期限。“要加强难题、复杂案件调查、监督制约,提高办案效率。
高层民用建筑走廊上电池停车车最高罚款1万韩元
根据紧急管理部发布的《规定》,从2021年8月1日开始,高层民用建筑走廊内的电动自行车被禁止进入。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大厅、疏散路、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给电动自行车充电。违反上述规定拒绝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关责令改正,经营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非经营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国家再次提高了养老金补贴标准
退伍军人部财政部联合发布公告,从2021年8月1日起调整部分有无大象等人员养老金和生活补贴标准。
残疾人(残疾军人、残疾人民警、残疾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残疾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3
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等人员生活补助,按平均10%的幅度继续提高,在乡老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200元。据了解,这是国家连续第17年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生猪屠宰新规增加行业禁入制度
修订后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8月1日起施行。据了解,这次修订增加了行业禁入制度,规定生猪定点屠宰厂如果被吊销了定点屠宰证书的,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还有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从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或者从事生猪屠宰管理活动。另外,如果因为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了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生猪屠宰管理活动。
来源: 四川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