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湖北公告
12月28日
海关总署发布公告
从2023年1月8日开始
取消全体入境者的核酸检测
所有入境者
都要向海关申报入境
48小时内新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
不做
根据国务院联防机制有关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令,目前感染新型新冠病毒感染“乙型B管”,未列入检疫传染病管理后,有关事项将公布如下:
1.从2023年1月8日开始,由于取消入境者全员核酸检查,所有入境人员必须在进入海关前48小时内申报新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海关释放健康申报正常、口岸定期检疫无异常的入境者进入社会面。有健康申报异常或发烧等症状的入境人员将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分类处分。
二、有关省(自治区)按程序分类,推动边境口岸有序恢复通话、客运。
三、从2023年1月8日起,所有进口冷链食品和非冷链物项端口环节将取消对新型新冠病毒核酸监测和检测的措施。
同一天
中国民航局发布通知
从明年1月8日开始
不再使用国际客运航班。
实行“五个一个”等措施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新型新冠病毒感染传染病联合控制机综合组《关于印发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总体方案的通知》(联邦控制机型发[2022] 144号)和国务院发布的《新型新冠病毒感染传染病联合控制机外社组《关于中外人员往来暂行措施的通知》,制定了恢复国际客运航班的方案。从2023年1月8日起,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本着高效运行安全、疫情防控及行业恢复发展、安全第一、市长/市场主导、保障先行的原则,稳步推进国际客运航班恢复运行,满足国际人员往来和外贸交流的需要。
二、具体措施
1.对国际旅客航班不再实施“五个一个”和“一国一策”等管制措施,中外航空公司将根据双边运输协议安排定期客船运营。
2.中外航空公司逐步恢复接受国际旅客包机申请,2023年夏秋,通航飞机完全恢复到疫情前的过程和要求。按照疫情前程序恢复入境公务机申请。
3.优化各港口机场入境航班保障流程,提高运营效率,取消“四指定、四固定、二集中”等防控要求,充分释放保障资源,提高接收国际航班的保障能力。港口机场因人力、设施、设备等保障资源不足,难以在短时间内保障航空公司的增班需求时,应及时发布公告,明确恢复时间,做好对外解释工作。民航局引导中外航空公司提前与相关港口机场沟通,合理安排运力。
4.入境高危航班不再定义,取消入境航班75%的客源率限制。
5.取消入境航班包括机场相关入境保障人员、国内和国际航班闭环管理、入境核酸检测、入境隔离等措施,要求服务员进行个人保护和健康监测,要求空勤人员进行口罩和手消毒,做好客房卫生间消毒工作,加强宣传指导,监督旅客戴口罩。
6.加强对中外航空公司国际客轮运营的安全监督,建立安全线。
7.加强国际航空运输价格管理,根据双边航空运输协定和国家有关价格法规,会同市场监督部门加强对国际航空运输价格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维护航空运输市场正常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三、实施准备
民航局要推进恢复国际客运航班,具体化和公布具体措施安排,做好与外国民航主管部门的情况沟通,协调行业各单位协调好运行安全、疫情防控、生产组织,加强与有关部门、地方政府的协同联系,确保国际客运航班安全稳定地恢复。
中国民航局
2022年12月28日
资料来源:湖北公布,CCTV新闻客户端,中国民用航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