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3月3日消息(记者彭瑶)国务院联合控制机构今天举行记者招待会,国家税务总局监察官兼货物和劳务税司总经理王道洙表示,3月报税的截止日期从3月16日延长到3月23日。
王道洙介绍说,为了帮助疫情防控及企业复产,税务机关按照程序将2月份的纳税申报期限延长了两次。目前,除湖北省外,2月份的报税工作顺利结束,整个申报工作平稳有序。对疫情影响严重,无法完成申报的少数纳税人,可以按规定推迟申报手续,同时进行纳税申报,税务总局已部署各地税务机关及时受理,对这些纳税人不征收税金滞纳金,不进行行政处罚,不承认为非正常家庭,不调整纳税信用评估。
结合目前的疫情防控情况,为了进一步支持企业复产,税务总局决定依法将3月的纳税申报期限延长一周。也就是说,报税的最后期限从3月16日延长到3月23日。届时,对于仍属于疫情防控一级应对的地区,地方税务局可以依法具体明确再次适当延期的范围和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