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关于2022年第三次非正式专利申请验证和整改的通知
相关专利机构:
最近,国家知识产权局在2022年第三次各地通报了不以创新保护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情况,各地业主撤离后再次提交相同的非正常专利申请的情况仍然非常突出。特别是在一些省份,州撤资后,同样的机关、代理人再次提交同样的非正常专利申请的情况仍然存在。为了贯彻有关工作要求,不断严格规范我省专利申请代理行为,我中心对与本批次相关的省内机关相关情况进行了梳理,现通知整顿要求如下:
一、整改大象
营业地是四川省内涉及异常专利申请的专利代理机构,包括省外具有专利代理资格的专利机构驻四川省内分公司(名单另行通知)。
二、整改内容
各机构协助返还《关于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办法》(第411号公告)、《四川省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主体责任清单》、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蓝天融资的资助资金》。与申请人充分沟通后,申请人坚决要求上诉,代理机构认为确实需要上诉,及时提交上诉资料及施政报告。整改报告应包括自我调查情况、问题原因、整改措施、整改效果等内容。
三、相关要求
1.各机关要高度重视,认真自查,主动整顿。专利管理部门将进一步实施对违法不当行为的协同限制和信用惩戒机制,对反复提交、拒绝撤销、提交上诉材料、提供足够的书面证据、大量提交非正规专利申请的机构,依法严格处分。对有关机关和代理人进行调查,及时将涉嫌违法犯罪的问题线索传达给有关部门。
2.我省机关提交的2022年第二次上诉材料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了审查,申报成功清单与本非正常申请材料一起发送。从2021年开始,我省已经进行了6项非正规专利申请整改,相关机构要求申请人成功申告申告,以及2021年4项批和今年前2项整改中同意撤回、正在撤回但实际上没有处理撤回程序的专利申请全部自愿撤回。专利管理部门将对非正常专利申请量大、撤回率低、未整改的机构做出承诺,并从专利审查、费用缓解、信用监督、行政执法、奖励支持、评价奖、产业自律等多个方面联系起来进行管制。
3.需要申报的话,机关必须指导申请人认真准备上诉材料,统一提交给我的中心。每个投诉材料都有一个文件夹,上面有专利申请号专利名称。
投诉材料应详细记录技术研发过程、企业资格等,包括专利技术研发、专利产品开发和生产、物理摄影、销售合同和发票等证据。
4.是收到非正常专利申请数据通知的机构,工作人员将24小时核酸检测语音报告携带到四川省专利咨询师协会(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郑容会7B栋4楼405号)接受光盘资料。根据保密要求,收件人必须携带单位介绍信(盖机关的新船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对于整改撤销的专利申请,整改资料中必须附上撤回收据(未返还的,视为该申请未撤回)。机构整改报告和非正常专利申请验证整改情况汇总表应加盖机构新鲜印章。本部署和2022年第二次部署不撤离,不撤回核查整改,应分别填写两份汇总表。请于2022年12月5日12: 00前将机构整改报告和非正常专利申请验证整改汇总表(PDF和office版本)以及上诉资料(2022年第三批)发送到以下指定邮箱。
(联系方式:成丽娟、龚晓婷;联系电话:83390720;邮箱:250076462@qq.com)
附件:1。《2022年第三批次四川省非正常专利申请核查整改情况汇总表》
2.《2022年第二批次四川省应撤未撤回非正常专利申请核查整改情况汇总表》
四川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
2022年11月16日
附件1《2022年第三批次四川省非正常专利申请核查整改情况汇总表》
附件2《2022年第二批次四川省应撤未撤回非正常专利申请核查整改情况汇总表》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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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常专利申请的通知
各有关专利代理机构:
近期,国家知识产权局通报了2022年第三批非正常专利申请情况,其中涉及你机构为我省企业事业单位代理的专利申请,现转发给你们(明细见邮件附件),请你机构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作要求,立即组织人员自查整改。
一、各机构要对国家知识产权局本批次通报的非正常专利申请逐项核查,全力说服并积极配合专利申请人尽快主动撤回,对经与申请人充分沟通,申请人仍坚决要求申诉,且机构认为确有充分理由提出申诉的,要及时提交申诉材料(申诉材料以专利申请号命名,一件专利一个PDF扫描件),于11月18日之前,发送到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服务处邮箱,不接受纸件。
二、本批次通报的非正常专利申请中,仍然存在主撤后再次提交相同非正常专利申请的情况,特别是同一代理机构、代理师再次代理提交相同非正常专利申请的严重问题。本批次存在此类问题的机构,要立即配合申请人主动全部撤回相关专利,大批次不存在此类问题的机构要引以为戒,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对拒不整改的机构,我局将配合国家知识产权局严肃处理。
三、各机构要对本机构代理的我省其他尚未审结的专利申请进行深入自查整改,特别是针对是否存在主撤后再次提交的问题开展全面、深入自查,积极配合申请人尽快将确属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全部主动撤回。
四、各专利代理机构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配合开展非正常专利申请整治工作,切实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申请文件撰写质量,规范专利申请行为,防止再次发生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现象。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将严格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不断加大对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的打击力度,对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的机构,将在项目申报、专利奖励、预审服务、优先审查等方面予以挂钩,视情暂停或者取消机构享受相关政策优惠、参与项目申报等资格; 对主动撤回又重复提交非正常专利申请,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置,并严格落实对违法失信行为的协同限制和信用惩戒。对涉嫌违法犯罪的问题线索,将及时转交相关部门办理。
附件: 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批通报非正常专利申请明细( 分至各机构 )
山东
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市场监管局扎实开展非正常专利申核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专利申请行为,严厉打击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市场监管局按照要求多措并举做好非正常专利申请核查整改工作,力争不以创新为目的的专利申请全部撤回。
聚焦重点任务,在分类处理上出实招。针对烟台市局下发的2022年第三批共193件非正常专利申请,通过多种方式及时联系申请人,根据申请人和代理机构的不同情况实行分类处理,全面梳理政策落实情况,对不以创新为目的的专利申请及政策资助进行自查。
注重跟踪问效,在持续监管上求实效。建立完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核查台账,要求相关申请人和代理机构对尚未审结的所有专利申请进行自查,对确属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专利申请做到应撤尽撤,并提供撤回回执。通过对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检查,倒逼专利申请人规范申请行为,引导其朝着提升专利质量、重视专利成果转化和运用等方向调整。
目前,蓬莱区已完成130件非正常专利申请撤回工作,整体进度靠前。下一步,该局将强化监管力度,加大宣传走访力度,进一步规范专利申请行为,杜绝主撤后再次提交申请行为,提升专利申请质量,切实推动知识产权工作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作者:宁婧珂 韩玉斌)
江苏
关于开展2022年第三批非正常专利申请核查整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