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网申(通讯员赵磊、总文彬、记者陈科)将从4月1日起,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在我市全面实施新的进口货物增值税税率。28日,南通海关警告许多进出口企业,如果提前申报4月1日以后到达等货物,将适用新的增值税率。如果企业在通关过程中出现相关问题,南通海关将及时协助解决。
根据新规定,进口商品原适用16%增值税率,税率调整为13%。最初适用10%增值税税率,税率调整为9%。降低进口增值税率将有效降低进口企业的税负和资金压力,同时为消费者“减轻负担”。
我国对进口商品普遍征收增值税,征收标准与国内商品一致。2018年5月1日,我国将原来的增值税率17%和11%调整为16%和10%,不到一年,增值税率从16%、10%分别下调为13%和9%。与此同时,受到消费者关注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增值税率也同时降低。以2018年进口价值静态计算的增值税下调税政策从4月1日开始实施后,今年将为我市进口企业减少增值税约11亿韩元,有助于进一步激发市长/市场活力,促进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