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南县新型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健康申报证明处理规范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规范归国、复工等申报人员《健康申报证明》,为腹肌、复工等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全程服务,并根据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健康申报证明》,现通知如下:
一、程序处理
1.需要办理《健康申报证明》的在岗人员,到居委会,由村委会负责人或村委5包负责人签字,将加盖村委公章的居家隔离14天以上的隔离证明提交村卫生室交给乡村医生,乡村医生出具《河南省新冠肺炎健康申报证明》,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相关内容,签字后提交乡村医生。
2.村委干部每天至少两次将乡村二级医生的双签字日《河南省新冠肺炎健康申报证明》送到辖区城镇保健院、社区保健服务中心,拍摄乡镇卫生院、社区保健服务中心公章(照片或复印保存),并直接发送给举报人。
二、一些要求
1.由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成的家庭医生合同组是处理《健康申报证明》的责任主体,严格禁止根据服务的村(居)沉入村保健室,共同作业村医生共同处理《健康申报证明》,实行乡村二级责任医生(家庭医生)双重签名管理,将责任交给人。
2.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发热人员,要办理上京的《健康申报证明》,要严格把关,乡镇事务指挥部要收集、报告、批准,不经过县指挥部批准不行。
3.全县所有公职人员都要办理上京的《健康申报证明》,必须得到统一保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批准,未经批准不能办理。
4.所有需要办理北京《健康申报证明》的人员必须到乡镇医疗机构以上医疗机构分别办理《健康申报证明》。
5.各乡镇(街道)应安排专人负责认证场所的秩序,严禁人员聚集。同时,要做好发放许可证的场所人员的保护工作。
6.原来的“乡镇(街道)出现人员申请批准表”不再使用。
7.参与“健康申报证明”处理的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要严格处理程序,严禁乱发证明、发放认定证的现象,违者要对当事人负责。
附件:1。余南县回归院健康申报证明处理过程
2.汝南县居家隔离证书
汝南县新冠防治司令部办公室
2020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