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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用示范基地申报】[申报]看!2019年省级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和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来了。

时间:2023-03-03 04:30:18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福建省科技厅2019年接到通知,将组织申报省级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和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

民科信[2019] 31号

每个相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以用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意见》(民政〔2017〕48号),促进产学研结合和科技成果产业化,2019年组织省级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和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省级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

1.申报对象是福建省(计划单列市除外)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2.重视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强,能形成较大的产业化规模,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3.科技成果转化体系比较完善,建立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内部激励机制,有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管理的人员。

4.有内设的研究开发或成果转化机构,有一定面积的科研场所和相关的科研仪器设备。前一年研究开发费在销售额总额中所占的比例应在2.5%以上。

5.前一年销售收入1亿韩元以上,近3年产业化的科技成果至少1项以上,追加产值3000万韩元以上。

(二)省级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

1.申报对象是福建省(计划单列市除外)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或科研机构,高中申报为大学或学科。

2.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在产学研合作中效果突出,具有一定的规模和示范作用。

3.建立了促进产学研合作的激励措施,企业、大学或科研机构之间负责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的部门和人员建立了产学研合作机制。

4.有内设的研究开发或成果转化机构,有一定面积的科研场所和相关的科研仪器设备。企业带头申报的是,前一年销售收入必须在5000万韩元以上,研发费用占销售总额的比例必须在2.5%以上。

5.近三年来,至少有两个产学研合作科技项目,并取得了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果。

二、申报程序

在线申报。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省直相关机构、中央部委民单位发布合规通知,所需申报机构在福建省科技创新平台及机构管理系统(http://ptgl.fjkjt.gov.cn)注册,在线填写并提交。在线申报流程如下:申报单位应使用福建省科技创新平台和机构管理系统-申报受理-“科技成果转化平台”选择-草案-添加-选择相应的申报指南代码,《福建省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申报书》或《福建省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申报书》,附件中所载的证明材料必须在线打印申报单位承诺栏,

(二)审计推荐。对各老城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省直联单位、中央部民单位登录系统、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了在线审查,并提出了推荐意见。

(c)提交资料。在推荐截止时间内,列明各老城科技局、平潭综合试验区社会事业局、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省直联单位、中央部在省科技厅成果处加盖公章的省级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和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推荐信、申报摘要清单(见附件)、联系方式和联系方式。

(d)专家评估。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申报资料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提交地名基地名单,并在省科技厅网站上公示。

(5)公示和公布。公示有异议的提案命名基地,省科技厅核实相关问题。公示和验证完成后,省科技厅发来公文,公布了基地名单。

三、申报、推荐时间和申报代码

平台名称

申报代码

申报截止时间

推荐截止时间

接待处

省级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

2019CGZH01

2019年9月10日

2019年9月25日

绩效处

省级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

2019CGZH02

2019年9月10日

2019年9月25日

绩效处

申报机关未及时提交申报书的,视为放弃申请,在申报截止时间后不能提交(申报机关自愿撤回的,不是提交的。推荐单位初审返还修改后的申报单可视为申报单位提交,申报截止时间后可重新提交申报单。)推荐开始和结束时间内,推荐单位可以推荐基地,推荐截止时间后不能提交。

四、

申报要求

1.各推荐单位可分别推荐2个省级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1个省级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1家申报单位只能申报1个基地。

2.申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申报和联系,如实填报申请材料。申报单位要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科技厅成果处 陈伟

电 话:0591-87868919

传 真:0591-87862525

地 址:福州市北二环西路122号科技大厦成果处

邮 编:350003

附件:

福建省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和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申报汇总表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8月6日

来源:福建省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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