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和公民朋友:
为严格执行省、市、县、县、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序做好政务服务工作,根据市政务处要求,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从2月10日起至传染病应急响应结束日止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不要通过“在线”、“手持”、“自助”、“邮政服务”、“咨询服务”等方式处理相关业务。具体方法如下:
1.上网做。登录计算机端浙江政务服务网,输入地址或搜索“浙江政务服务网”,选择进入(宁波-象山),点击主页“个人服务”或“法人服务”,进入相应的办公页面进行处理。在线申报后,县行政服务中心将安排工作人员及时办理业务。
2。掌上电脑。下载“存储”应用程序,进入应用程序主页进行办公服务,选择或搜索政务服务名称,查看问题的详细信息,然后单击“在线处理”,即可处理政务服务问题的手掌。
轻松处理业务
3。自助服务。“宁波”政务服务综合自助终端覆盖县行政服务中心、全县各乡(镇)人民服务中心、县人保局分中心、县公积金分中心等,为企业公众提供自助查询和业务申报服务,覆盖高频政务服务、社会保障、公积金、医院登记、缴费等。企业大众可以在附近选择自助服务。
4.邮寄处理。对于不能上网、手持设备、自助服务的事项,请咨询各业务部门后,首先选择快递投递方式提交申请,附上邮寄地址和联系方式,请县行政服务中心安排工作人员处理。疫情防控期间,县行政服务中心的所有工作结果都将通过邮政快递免费送达。邮寄单位: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xx部门窗口,地址:象山县线索街象山航线300号。
5.咨询所。如有疑问,请拨打县行政服务中心各入驻单位咨询电话或中心总咨询电话(0574-65733500)。
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驻防单位咨询预约电话
-expires=1707054332&x-signature=mSIgCj51zux%2Buzf2M7rwVE661Eo%3D&index=7" width="608" height="752"/>二、对确需到中心现场办理的事项,请您事前以电话等远程在线方式进行预约预审后办理。我们将实行错峰错时办事,避免人群短时扎堆集聚。对特殊群体、困难群众急需的办事需求,我们将提供免费代办服务。
三、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中心仅开放西北门,请您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进入,并配合做好现场防疫工作。
1.您在进入中心大厅前,请佩戴好口罩。
2.中心西北门入口设置体温检测台,您在进入前要进行体温检测,一旦发现疑似症状,我们将联系相关医疗单位进行隔离。
3.进入大厅后,请您直接前往对应的窗口完成事项办理,并尽量减少在大厅停留时间。
4.中心工作人员将对您进出大厅时间及活动线路进行记录,请您配合。
5.如果在中心发现疫情等特殊情况,我们将按照《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进行清场,请您理解配合。
四、根据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要求,疫情应急响应终止日前,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各类业务暂停招标备案,已发出招标公告的暂停开评标。项目开评标活动一律暂停。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象山县政务服务办公室
2020年2月9日
象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八号通告
象山县关于有奖征集与1月19日“宁波佛之源名山朝圣团”活动有关人员线索的通告
象山县公安局关于从严从重打击聚众赌博违法犯罪及人员非法集聚行为的通告
致全体新象山人的一封信
象山县“全民不出门”倡议书!
新冠肺炎确诊患者共乘查询工具快用起来!
象山县正式启用“健康返象和有序复工”管理系统
象山县2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情况说明
象山发布第七号通告,寻找与1月19日“宁波佛之源名山朝圣团”活动有关人员
象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六号通告
象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五号通告
象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四号通告
象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三号通告
象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二号通告
象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一号通告
宁波公安发布重磅通告!严打涉疫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