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预防安全风险,提高通关效率,以准确操作进出口危险化学品为目标,海关总署通过单一窗口于9月18日发布了《关于规范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申报的通知》,并公布了最新的危险化学品海关商品编号和检验检疫名称对应表。结合最近相关企业的咨询,梳理了五个常见问题。
关于规范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申报的通知
危险化学品商品编号和检验检疫名称对应表
解决五个常见问题:
Question1:进出口的产品是危险化学品,该如何申报?
我国《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所含商品必须依法向海关申报。具体申报内容请参阅《危险化学品商品编号和检验检疫名称对应表》。
1.出口前需要在单一窗口“出境检查检疫申请”模块中申请电子资本账户,出口申报时需要在“出口通关联合申报”模块中填写电子资本账户。
提示:出口危险化学品属于危险货物,还需要携带相关资料向产地海关申请出口危险货物包装使用鉴定。
2.进口时,必须在“进口申报单综合申报”模块中申报“检验检疫名”等。
提示:申报进口时要明确“口岸检验检疫机关”和“目的地检验检疫机关”
Question2:出口的普通化学品也没有按照危险化学品HS码申请电子结算申报,如何申报?
出口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没有检疫监督条件的商品,如果企业没有申请电子会计,在申报《出口通关综合申报》时,可以从《危险品信息》编辑界面的“非危险化学品”一栏中选择“是”。
Question3:申报系统时如何填写“检验检疫名称”?
海关税则的HS代码及商品名称与我国《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化学品没有一一对应,因此部分普通化学品与危险化学品共享。
个HS编码。为便于精准作业,海关总署在10位HS编码后扩展了3为检验检疫编码,并对应了不同名称。企业应根据产品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分别选择代表“危险化学品”和“普通化学品”的检验检疫编码对应名称。提示:选择代表“危险化学品”的检验检疫编码对应名称后,还应准确填写“危险货物信息”相关内容。
Question4:进出口危险化学品需提供的申报材料有哪些?
进口危险化学品
1.进口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符合性声明;
2.对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产品,应提供实际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名称、数量等情况说明;
3.中文危险公示标签(散装产品除外,下同)、中文安全数据单的样本。
出口危险化学品
1.出口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符合性声明;
2.《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散装产品除外);
3.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
4.危险公示标签、安全数据单样本,如是外文样本,应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件;
5.对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产品,应提供实际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名称、数量等情况说明。
提示:为促进对外贸易便利,申报单证电子化要求按照《海关总署关于检验检疫单证电子化的公告》(公告〔2018〕90号)执行。
Question5:如何辨别进出口化工品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它化学品。
辨别进出口化工品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存在多种方式,其中通过确保合规的安全数据单,可以获取产品是否含有危险化学品的信息。
(安全数据单共16项,上图仅展示部分项目内容。其他项目如理化指标等也可能包含危险化学品信息。)
特别提示:进出口危险化学品请如实申报,海关将进一加强监管,严厉打击危险品伪瞒报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