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租赁住房、流动人口安全管理制度,切实推进网络流动人口、租赁住房自主申报工作,提高疫情防控正常化下的治安控制能力,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5月以来,秦皇岛昌黎公安对租赁住房和流动人口自觉履行自主申报义务,截至5月22日,已完成网络申报登记89人。
举行专业培训会议。从3月12日开始,流动人口、租赁住宅可以自主在网络上申请公安机关的文件手续,是公安机关公民服务的又一重要措施。为了迅速推进自主申报工作,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举行了多次培训会议。另一方面,举办各派出所负责管理人员的培训会,学习网络申报处置程序等,熟练掌握系统的使用方法。另一方面,在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各派出所组织村(居住地)委员会、小区房地产、中介等相关人士的动员安置会动员散发传单、贴标语、挂横幅、有线广播、微信军队等多种媒体和形式,做好了《互联网+流动人口、租赁房屋自主申报》的工作
集中开展宣传推广。5月10日至5月20日,县公安局治安队长巡回组织各派出所集中开展了《秦皇岛市居住房屋出租管理办法》 《河北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条例》普及宣传活动。根据各派遣,人员密集的场所及辖区内义卖、市长/市场等人员流动性高的场所,对宣传重点进行了现场宣传解说,并通过微信、自媒体等开展了多元化宣传。加强《互联网+流动人口、租赁房屋自主申报》运营方法的推广,利用现代互联网科技成果,开展流动人口、租赁住房自主申报登记工作,指导租赁住房当事人了解各自的法律责任和义务。提高辖区流动人口及租赁住房登记率。这次集中宣传活动中,军队全体投入了警察1000多次、固定宣传点60多个、流动宣传点20个、宣传资料3万多份、公众咨询4300多次、社区宣传500多人、企业宣传300多人等。
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县公安局从源头入手,履行租赁房屋所有者、租赁经纪人、日租、网络合同房经营者监督责任,要求房东或委托代理人、租赁中介、日租、网络合同房经营人都签署《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并签署保证书。“本人承诺履行对恐怖主义的安全预防义务,实行租赁住宅实名。以本人签名拍手印,部门管理的租赁住宅要拍管理单位公章。开展以来,全县共签订了1681份保证书。履行反恐安全防范义务,承诺实行实名登记制度的,未按照《实名、实时、失误、实情》规定上传入住人信息的一税或者网络合同室,可以处罚直接适用《反恐怖主义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的“拒绝配合公安机关的反恐安全防范”的房屋出租人。对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没有有效身份证件的工作人员介绍租赁房屋,未按规定办理租赁房屋信息登记的,适用《河北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对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职员处以1000韩元以上3000韩元以下的罚款。
资料来源:昌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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