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有朋友向我抱怨。
“我们人力资源部门给我们的工资数据的个人所得税,申报的时候总是比实际纳税少,我们做账的难度很大。”
“我们在发工资的时候怎么才能算税,才能和申报的时候系统扣除的税额保持百分比一致呢?"
不知道其他朋友有没有类似的问题。
如果遇到类似的问题,如何解决?
今天给大家讲一个实用的技巧。
也就是说,你会用按照申报系统计算的税额作为工资单中扣除的税额数据,那么自然你申报的数据和你支付工资单时扣除的数据是完全一样的,不会有什么差别,会计核算也不会差。
我们的个人税务资料必须以税务局自然人在税务局电子税务局上申报的资料为依据。如果你自己的计算和你申报时带出来的数据有差异,那一定是以申报为依据的,所以为了保持两者的差异,那么我们可以直接使用申报系统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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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问题是,二哥税读的是公司每个月的第一笔工资,人力资源部通常会在月底的1号把数据发给财务。比如现在是10月初,财务部门已经拿到了11月1日要发的工资数据,需要计算个人所得税。
但申报系统申报的数据只申报到9月期间,而10月发放的工资没有申报(这部分是11月15日前申报),则系统缺少10月期间的纳税信息。
个人所得税是累计代扣代缴法,缺少一个月的数据,没有办法计算累计数,也就无法衡量11月1日要出具的纳税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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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办呢?
此时,我们将使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代扣代缴端)的离线计税功能。
具体的离线计税功能设置如上图所示,在系统设置——申报管理下面,勾选离线计算就可以了。
这个功能是什么意思?
简单的说,你现在要计算11月份期间的个人所得税但是在申报系统中,您申报的个人所得税目前只申报到9月份期间,而10月份期间还没有申报(11月15日之前申报),所以系统的在线系统是一个月的数据。
通过离线功能,您可以使用本地报表系统中10月份的税收数据,实现计税计算11月份税收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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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是怎么做到的?
第一步,我们在综合收益申报中选择纳税期限到11月。现在计算一下,11月1日发工资,期限自然是11月,纳税期以实际发放工资的月份为纳税期。
第二步,你把人力资源到11月份的员工税按照模板导入,当然你也可以手动输入,一般的员工数据我们都是使用导入功能,按照模块格式导入。
第三步,导入后,我们还要预填特殊附加扣除,这样才能保证最终的实际申报数据和预期数据是一致的(除非有人在税务APP端修改了特定附加扣除数据)。
第四步是进入关键的一步,税款计算,这一步是一个应计过程,如果你以前的数据缺了几个月,积累的数据会有问题。如果你没有选择离线计算税收,那么这一步就会有问题,所以你必须先勾掉离线计算的税收按照之前的。
第五步,线下计算后,11月份的工资每个月应该扣多少税员工都有详细说明。
你受此细则的约束在11月份工资单的时候扣除相应的税金,那自然是一分钱都没有的。
你学会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