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厦门市民营实体书店关于申报申请资金的公告。
为了支持实体书店的科学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厦门市扶持民营实体书店发展办法〉的通知》要求,我市将于2020年开展民营书店申请资金申报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报大象和条件
(一)申报大象
截至2018年1月1日,我市已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民营或民营控股实体书店(不包括网上书店),其中申请“网上书店”应在2019年1月1日前收到。
(b)申报条件
1.营业场所面积不超过30平方米(仓库除外),出版物的营业面积不超过总营业面积的60%。
2.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品牌价值或专业特点。
3.出版物发行是作为主要业务发行的,出版物销售收入的比例在50%以上。
4.配合纪律遵守、文明经营、服从、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的监督,近两年内按期参加并通过年度审计(其中申请“网点建设补助金”的经营满一年),未被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处理,没有与经营有关的其他违法记录。
依法履行统计义务。
6.同年每个企业最多只能申请两种方法(申请“网点建设补贴”的人不再申请其他项目)。
二、申报时间
3月6日至3月17日(逾期不受理)。
三、申报程序
以网上提交和书面报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市文发所、市文旅局在厦门日报、市政府网站等发布厦门市民营实体书店支持项目申报公告。
(二)书店根据资源原则登录“厦门产业申请资金综合管理系统”网站,依次点击“项目申报-时文发-厦门市文化产业专项资金(支持民营实体书店)”进行在线申报,并提交相关电子资料。收到通过预审的短信通知后,将所有申报资料提交给九九旅局。
(3)九九旅局对书店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提出意见后,综合申报资料,提交市文旅局。
(四)市文汝国会同时间发行业协会对申报资料进行复审,填写辅助单位、项目名称、资助方式和补助金额,并报审查工作小组审查。经过审查工作小组审查通过的书店名册、项目名称等将在厦门日报上向社会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公示无异议的书店名录、项目名称、资助方式和补助金额报告时,文化改革、发展事业领导层进行审查;市文发所、市财政局、市文女局共同发文,资金直接支付给书店。
四、申报材料
(a)申报材料的内容
1.《厦门市民营实体书店专项扶持资金申报表》(系统自动导出);
2.饰品资料。(1)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份;(三)营业场所租赁合同及产权证明复印件;
3.申请网点建设补助金,同时提交书店照片、文章、视听等证明材料。(二)出版物购买票据;
4.申请项目补助金,同时提交:(1)活动计划书。(2)活动进行现场照片3张(如果有多个子活动,则为每个子活动提供3张照片);(三)活动费用发票复印件;
5.申请贷款利息,同时提交:(1)商业银行出具的利息支付证明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银行有效印章)。(2)项目单位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及银行发行的《贷款凭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双方有效印章);
6.申请成本补助金,同时提交:(1)成本支出发票复印件等。(二)房屋租赁合同或者装修合同复印件;(3)申请装修费用补贴的人还需要提供装修前后照片、装修平面图、工程预算表、结算表。
7.申请特色奖励,同时提交:(1)书店整体发展情况介绍。(2)关于“特别”、“精密”、“特别”、“新”的情况介绍。
(二)申报材料要求
1.书面申报资料应一式两份,在封面申报单位盖上公章,在申请单位意见栏上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申报资料按顺序排列,均匀地在A4纸两面打印装订,按顺序填写页码,并用左胶水用书包装。
3.照片可以冲洗4R尺寸,粘贴在A4白纸或彩色打印上。
申报程序按《厦门市扶持民营实体书店发展办法》规定执行,所有申报资料概不退还。如果需要保存,请自留。
五、地球宣言受理部门联系方式
(a)斯明区
地址:使命区全浦东路20号西使命区行政服务中心8楼B厅15号窗口。
联系电话:5923795
(b)湖泊地区
地址:湖区全湖东路161号409
联系电话:5722798
(c)集美区
地址:集美区诚意街1号
联系电话:6151752
(d)海沧区
地址:海昌区滨湖北2路1号3512号
联系电话:6081573
(e)通安区
地址:东安区环西路99号人力资源市场(东安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联系电话:7313192
(六)香安区
地址:香安区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综合馆313号
联系电话:7099529
特别通知。
厦门市文化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厦门市文化观光局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