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科技局2023年发布了关于发布基础研究计划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每个相关单位:
为贯彻《广州市加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实施方案》(穗部〔2019〕6号)和《广州市科技创新条例》相关精神,开展研究人员自主选定的创新科学(技术)研究,营造宽松的学术环境,鼓励原始创新、源泉创新,目前2022《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全过程管理简政放权改革工作方案》
一、组织方法
本专题项目列入全过程管理简政放权改革试点,按照010-30000相关规定,由项目申报机构根据申报指南自行申报,通过广州科技脑提交项目申报单,并提交相关申报资料。经过全过程管理简政放权改革试点中包含的项目组织单位和区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的选拔推荐,市科技局按照程序审核后设立了符合条件的项目。
二、支助领域
在广州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支持原始创新、前沿探索性研究和应用科学研究的自然科学和应用科学领域,研究手段主要是以理工科为主的交叉学科。
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军事学及其他软科学和社会科学研究领域不属于本专题资助范畴。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必须是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事业单位、科学技术类(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申报单位必须具备完成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和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具有健全的科研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
(3)该项目申报均以“博士、青年、科技工作者”为对象。
1.项目负责人是申报机关的正式工作,必须满足申报指南中规定的“博士青年科学技术院”同时具备的四个条件。一个是35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第二,拥有博士学位。三、作为项目负责人,从未获得广州市科技局各种科技计划项目资金支持(不限于市、学校(医院)联合资助项目)。第四,没有得到粤穗联合基金项目的支持。
2.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任职,熟悉这一领域的国内外科技和市长/市场发展动态,具有这一领域的工作经验,实际上是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可以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按照计划进度实施项目。现任公务员不能成为项目负责人。
(四)申报机关及项目负责人不在科研诚信惩戒期内。
四、申报限制
(一)市科技计划已设立竞争项目,不能再次申报,同一项目不能申报其他科技计划类别,已经获得国家级、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或市级其他部门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能再次申报。
(二)作为项目负责人,当年新申报的市科技项目竞争项目累计不得超过1个(市、学校[医院]共同资助项目不限)。
(三)项目申报单位有到期微观考试项目的,不能新申报竞争项目(申报单位为高校,仅限二级学科,由高校审核)。“到期未验证”项目是指在申报新城技术规划项目之前,项目申报单位有2021年12月15日前合同到期、未验收或终止的市技术规划竞争项目。
(四)大学、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申报机构所属的二级学科(所)及相关分院、分部、分中心驻地不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不得申报本项目,由各组织单位负责审核。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登记。申报单位进入广州科技大脑,根据需要完成单位用户注册(开设新账户),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单位用户帐户已存在,无需单独注册。
(b)维护单位和举报人信息。单位用户登录广州科技大脑,完美输入单位信息输入的基本情况。申报人根据需要自行注册账户,补充个人信息。
(c)项目声明。申报人登录广州科技大脑,选择该项目专题,在线填写申报资料,然后提交申报机关审查。
(d)单位审计。申报单位认真审查申报资料,确保申报质量,通过后提交组织单位审查。
(e)甄选推荐。各组织单位负责本单位或本地区项目的申报、审计和选拔,向市科技局推荐规定时间内不超过限定数量的项目,市科技局按照程序确定要重新考虑的项目。
包括全流程管理简政放权改革试点在内的组织单位及推荐进件数量上限见下表,其中未明确推荐进件数量上限的其他组织单位根据“博士青年科技人”实际情况获得推荐。推荐入项目数的上限不超过已提交的批准金额。
表1:组织单位建议的项目金额表
6、申报资料
(一)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项目应根据需要在广州科技脑登记个人信息,并提交项目申报单。其中,要对个人信息进行登记补充,必须按照相应要求签署相关证明文件,盖章后扫描上传。证明材料一般应包括:
(1)申报机关法人资格证书、组织机关代码证复印件。如果已经三证合一,只需提供标明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法人资格证书。
(2)项目负责人
份证件复印件、资质材料(博士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材料)。2. 申报项目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记录不良信用并通报,已获立项的作取消立项或实施终止处理。
(二)推荐和审核。
项目组织单位在组织审核(评审)后,将不超过推荐申报项目数上限的项目推荐至市科技局。各组织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书面提交推荐项目清单(项目名称、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姓名等)至市科技局(基础研究处),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具体如下:
1. 在4月30日前,未明确推荐立项项目数上限的组织单位(详见表二序号12—39)根据申报实际需求,按要求审核后(可不组织专家评审),提交推荐项目清单,清单名额不得超过前期各单位已报送的摸查核定数额。
2.在5月18日前,中山大学等11家已明确推荐立项项目数上限的组织单位(详见表二序号1—12)须按要求遴选推荐提交项目清单。后续市科技局将根据实际申报情况,如有多余名额将对各单位项目推荐名额进行调剂增加。
市科技局将对推荐的项目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及时反馈组织单位。针对未通过审核的项目,组织单位5个工作日内在广州科技大脑报送补充推荐项目,并书面提交补充推荐项目清单。逾期未补充报送视作放弃补充推荐。
(三)审核或遴选工作总结。
1. 推荐工作完成后,组织单位应按要求在年度工作报告中将项目征集与遴选工作方案、项目遴选工作总结(包括专家名单、专家意见、公示情况)等进行披露,并将相关文档资料原件扫描后上传广州科技大脑。
2. 未明确推荐立项项目数上限的组织单位应按要求在年度工作报告中将项目征集与审核工作方案、审核推荐工作总结(包括公示情况)等进行披露,并将相关文档资料原件扫描后上传广州科技大脑。
七、支持方式及支持强度
按照事前资助方式,支持不超过2000项,每项市财政支持5万元,项目立项后一次性拨付。项目经费管理实行“包干制”,承担单位应建立健全相应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八、实施期限
项目起止时间为2023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实施期为2年。
九、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22年3月21日9时;网上申报提交截止时间由各组织单位按照本指南规定时间节点自行拟定。未明确推荐立项项目数上限的组织单位(详见表二序号12—39)网上审核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20时。已明确推荐立项项目数上限的组织单位(详见表二序号1—12)网上审核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20时。
十、注意事项
(一)申报项目需符合本通知中规定的申报基本条件和其他相关要求。
(二)广州科技大脑中申报书“申报单位基本情况”的相关内容从单位信息模块中自动读取,请各单位在申报项目前,尽早登录(注册)广州科技大脑填写完善。
(三)应合理安排项目申报书填报、网上审核推荐和材料提交时间,避免出现在项目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到期前广州科技大脑网络繁忙耽误申报及推荐。
(四)在广州科技大脑提交申报材料后应留意项目状态,并注意提醒项目组织单位及时审核推荐。
(五)项目申报受理和评审立项等信息可在广州科技大脑系统上查询,鉴于本项目重点支持青年科技人员开展自主研究,实施期有限,实施期内项目承担单位、组织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实施期等信息情况不予变更。
(六)项目申报人及申报单位需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潜在风险。
(七)各组织单位应根据项目合同书约定组织验收。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以该项目作为资助项目获得以下5种情形之一且经费使用符合规定的,由组织单位审核后通过验收,可不组织技术专家评审。如无以下情形,各组织单位应根据项目实际完成情况组织技术专家评审验收、项目经费使用情况验收。
1. 项目实施期内,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论文1篇或以上(须标注资助项目编号);
2. 项目实施期内,以第一完成人申请或授权专利、软件著作1项或以上;
3. 项目实施期内,获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或人才项目支持1项或以上;
4. 项目实施期内,获省级以上科技奖励(含列入获奖团队成员名单)1项或以上;
5. 项目实施期内,获得职称晋升。
十一、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83124052、83124150;联系人:李磊(基础研究处)。
技术支持:83124114、83124194。
广州市科技大脑操作指引:。
各申请人如对指南理解有不清楚之处,请在申请填报之前,务必与各组织单位提前沟通了解。
表二:全过程管理简政放权改革试点的组织单位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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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市科学技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