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所得税提高征收点的讨论没有停止。看似与企业没有太大关系的这一税金最近受到地方税务局的关注。
财税队员小新就职于医药公司,公司共有200多名销售人员,销售旺季员工工资为20000多人,销售淡季只有2000的保证工资。所以人事流动性大,经常没有人事就离职。
人事和财政最头疼的是计算工资和个人所得税申报。每个月加40人左右,最后想出一个受不了的小新办法,新增援人员不输入个人所得税申报系统,试用期满后稳定后再加申报。
2017年12月,地方税稽查官发现该公司的申报系统数量与工资表上的人数不一致,检查后缴纳了《税务处罚决定书》韩元税金12000韩元,罚款6000韩元,滞纳金823韩元。这样的话,我们一起讨论吧!
“排长说税金”[1]全员全额申报的由来
国务院于2005年末公布了《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增加了第37条,规定:“税法第8条提到的全员全额扣押申报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代扣税后的一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支付的个人基本信息、支付收入额、扣缴税的具体数额和总额以及其他有关税收的信息。”
个人所得税全员扣缴申报是指税务机关在向个人支付应纳税收入时,无论支付的应纳税收入是否属于该机关的人员,支付的应纳税收入是否达到应纳税基准,税务机关都必须在代扣税后的一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应纳税收入个人(以下简称个人)的基本信息、支付收入项目和金额、扣缴金额以及其他相关税收相关信息。(以下简称个人)。、、扣缴义务人是指个人支付应税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排长说税金] [2]法律条文的解释
1)工资收入不超过3500的情况下,也要申报个人所得税。
2)其他收入不超过征收点的情况下,也要申报个人所得税。
3)申报范围涵盖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所有收入项目。
4)税务机关未按规定申报的,主管税务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排长说税金] [3]案例分析
本案在会计实务中没有先例。个人所得税与工资挂钩,工资工资与企业所得税挂钩。企业所得税想少缴纳。通过各种工资(人数增加或人均工资增加)的方式也是矛盾的。如果增加人数,可能得不到小企业税优惠,提高人均工资,缴纳个人所得税。
亏损的企业想少发工资,降低人均工资,降低个人所得税。有利可图的企业想要更多的工资。
在会计实务中,工资表职员的工资不超过3500的企业很多,不像商量的那样超过个人所得税课税标准。
随着金税三期的继续推进,排长认为,今后企业工资表将通过个人所得税申报系统生成,企业开户银行将工资汇至员工工资卡的可能性非常大。真的到那天为止,人们会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