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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企业申报】佛山市明尔润贸易有限公司已被法院列为失信执行人,请本群众积极向法院举报财产线索和具体去向!

时间:2023-03-05 15:36:48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佛山市明格润贸易有限公司。

综合社会信用机构代码:91440606MA551UBAX1

法定代表人姓名:阎凤山

居住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龙溪街红星地区文海西路。

执行法院: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实施案件编号:(2022)广东0606执行第4716号

立案时间:2022年3月23日

执行标准:(2021)广东0606民初33436民事调解书

执行主题金额:14359.68元

法律结果:由于被执行人尚未向本院申报财产或履行效力裁判义务,本院采取了消费限制措施,并将其列为不诚实的执行人。如果被执行人仍然不履行效力裁判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13条规定的“有能力执行,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况,判决和判决无法执行,本院将把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

欢迎社会公众向执行法院提供下落和财产线索,并就诉讼费、转移或隐匿财产、逃避执行等行为提出举报。

联系电话:0757- 26382916、0757- 29213052

联系方式:欧阳法官、罗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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