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我的租金要扣除税金。”
“如果你扣除税金,我就提高房租。单击
进入2019年后,随着新税法的实施,个人在子女教育、继续教育、重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老人赡养六大支出都可以享受该税的特别额外扣除。
这是给居民减轻负担的好事
引发了房东、房客和经纪人之间的游戏
也有人担心房租上涨
另外,网络上流传着《房东跟租客说,你要是申报租房抵扣个税,房子就不租给你了!》篇文章。
文章(WHO)以承租人的口吻接到房东的电话,说:“如果你申报房屋租金扣除税金,房子就不会借给你。我宁愿退还房租!”听说了。房东还算了账,如果房客拿他的信息申报扣税,税务局就通知房东“开票”。最后,房客可以通过租金特别追加扣除节省100元,但房东要多付500元。
到底是怎么回事?
大家的担忧真的成立了吗?
租户反映:
申报的时候要填写房东信息
被房东拒绝
在原来的税务App中,租户在填写税务特别追加扣除信息时,需要填写出租人(房东)的信息。如果房东是自然人,系统需要填写房东的姓名和身份号码。但是,一些租户在报案时出现房东不愿意合作的情况。部分房主认为,提交信息后,个人可以缴纳与房屋租赁收入相关的税负。
很多网民也要求房东提供身份信息,但遭到拒绝,房东以提交信息后可以被征税为由,劝告房客不要申报税金租金扣除,甚至房东也表示,如果扣除,房客将退出。
一方面税收可以扣除几十元,另一方面房租可以上涨几百元,论重量,很多租户为了避免与房东僵化而扫地,不得不不申报租金支出扣除,不能接受国家发放的税收减税。
对房客来说,最关心的是抵消扣款能节省多少钱。
房东最关心的问题是房客申报的信息将来是否会成为向房东征税的特别线索。
实际情况到底怎么样?
请一起梳理一下
事实上,房东以前要交税。
但是这段时间,个人房主缴纳税金并不常见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从个人所得税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7号)发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个人租赁房地产取得收入列在《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个人收入范围内。
自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租赁住房取得收入以10%税率暂时减免个人所得税,但实际征收官有较低的核定征收率。
那么,有多少房东过去缴纳了这部分税?
在实际租赁关系中,由于租客不需要开具发票的个人很多,房东的房租收入模糊不清,因此无法按照税法纳税。市民们说:“我从没见过哪个房东去报税。”
个人租赁住房税真的很高吗?
网文太夸张了
很多房东也害怕网上文章中部分提到的高额计税数字,不愿意和房客一起申报房屋租金扣除。
屏幕文章中房东算了账。你拿我的信息申报退税,没过几天税务机关就会通知我开发票。单房地产税一个要交360元(全额租金3000元乘以12%),这还不是增值税和附加税等!你申请住房租金特别追加扣除可以节省100元,我至少要垫500元。
实际上,个人租赁住宅需要缴纳的税金很多,包括增值税、房地产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追加等。一般来说,税务机关为了简化计算,设置综合税率。各省市和地区差异很大,部分省市个人租赁住房税综合征收率低至4%。
专家表示,很多地区对个人租赁住宅以较低的综合税率轻松征收房租税。例如,北京一般按房租的5%综合税率征收。也就是说,北京某房东出租住房,月租收入为3000元,按5%综合征收税率,实际缴纳税金为150元,纳税额没有网文中计算的那么高。
那就告诉房客
到底申报能节省多少钱?
根据租赁城市的不同,住宅租金扣除标准分为1500韩元、1100韩元、800韩元3段。如果是直辖市、省会(首都)市、计划单列市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扣除1500元。
除上述城市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扣除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人的城市每月扣除800元。
large/pgc-image/REGkHEE1Udon3q?_iz=31825&from=ar;x-expires=1707067086&x-signature=aSlRkHX5IhaEAtjFaklE7hz84Tg%3D&index=2" width="500" height="404"/>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
举个例子,在北京租房,租金3000元,扣除三险一金后月薪1万元,在个税起征点为5000元情况下,没有专项附加扣除,每月需缴纳个税(10000-5000)×10%-速算扣除数210元=290元。
在享受到1500元的住房租金扣除后,每月缴纳个税降至(10000-5000-1500)×10%-速算扣除数210元=140元,也就是每个月增加150元到手收入。
根据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如果你是北上广深租房,也就是享受1500元扣除,那么最低每月可省下个税45元,最高可省下675元。也就是工资越高,租房抵扣减少的个税越多。
如何让租客顺利享受租金抵扣?
制度仍需完善
对此,澎湃新闻评论指出,这个矛盾反映了一个现实问题,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制度还有需要完善之处。在目前条件下,要求税务部门向某一方面让步,比如不向房东征税,都是不可取的。该减的税应该减,但该收的税也应该收。
据中新网,专家表示,后续建议针对此类问题继续观察,若是房东不愿意配合租客抵扣税费,估计税务部门还需要提供一些比较简便的操作办法,即简化流程。
专家认为,目前国内的确存在对于个人房源出租监管的漏洞,对个人出租房源查收税款的难度也较大,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许多出租房并没有缴纳相应税费,也需要建立和健全对于租金个税缴纳的监管制度。
也有专家指出,“这种设置看似会增加上游的税收负担,实际上是完善国家的税收征管系统。当上游纳税人开具发票,完成他/她的纳税义务之后,下游的人才能够实现他/她的税额抵扣。”
对借机威胁涨房租的可以举报
专家指出,首先,按照目前个税法的规定,房东收取的房租收入要按照财产租赁所得缴纳个税,这个和房客是否需要抵扣没有直接关系,其次,房东也有义务协助房客完成房租个税的抵扣,以担心被税务局追缴税费的理由来阻挠房客抵扣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学术委员、理事汪蔚青表示,在申报租金扣除时,新规只是要求留存房租合同等备查,并没有要求提供完税发票和付款记录,本身政策已经考虑很周到,释放了最大的制度善意,就是为了方便租客能顺利享受到租金扣除,但很多房东借机威胁涨房租,对于这种行为可以根据租赁合同条款的约定来主张自己的权利,也可以直接向税务部门举报。
房东哄抬房租背后是什么?
澎湃新闻评论称,个税作为一种专门的税收,没有必要附加太多的功能。国家要对租房者提供帮助,可以提供另外的形式,比如直接向租房者发放租房补贴。
这项补贴不必以缴纳个税为前提条件,而是可以像住房销售中的限购政策一样,以在工作地缴纳社保金为条件。比如,凡在一个城市提供连续12个月缴纳社保金记录的异地户籍工作者,不管其是否租房,都可以在这个城市领取额定的租房补贴。
这种做法的一大好处是,一方面可以帮助到低收入者和无固定收入者,如保姆、钟点工等异地打工者,让更多人享受到国家政策的温暖;另一方面还可以督促更多人,特别是低收入劳动者参与社保,减轻他们未来的养老压力。
总体上看,我国一些城市的租房市场还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正是由于这个缘故,近几年来,尽管房价的上升势头已基本遏制住,但房租反而在上升之中。这种情况下,房东掌握了租价的话语权,市场稍有风吹草动,他们就可以利用这种话语权保护自己的利益。
最近几年一直探讨的房产税开征,面临着同样的困境。开征房产税的一个目的是为了遏制房价,特别是给存有多套存量房的业主造成压力,使其囤房成为不合经济理性的行为。
但是只要住房紧张这个总格局没有改变,房主完全可以把因开征房产税的支出转嫁到买主或者租客身上,从而进一步抬高房价和租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