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中小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升级,不断激发市长/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力,中小企业新购买的设备、仪器、单位价值在500万韩元以上的,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那么,相关政策具体是如何规定的呢?我该怎么办?和申世昭美一起学习吧~
-适用大象-
中小企业
-政策内容-
(一)中小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根据新购买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其中《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了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机构,单位价值的100%可以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情况下,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可按规定在剩余年份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企业适用上述政策,当年因短缺扣除而形成的亏损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补偿,其他享受亏损结转年限延长政策的企业可以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二)中小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产业,是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1.信息传输业、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营业收入10亿韩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2亿韩元以下;
2.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亿韩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亿韩元以下;
3.其他行业:员工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亿韩元以下。
其中,就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根据企业每年季度平均水平来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度值季度末值)-2
年度季度平均值=年度季度平均值总和。4
年中开业或经营活动结束,以实际经营期为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三)是指设备、器具、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其中:
1.最低折旧期限为三年的固定资产包括电子设备。
2.最低折旧期限为4年的固定资产包括飞机、火车、船舶以外的运输工具。
3.最低折旧年限为5年的固定资产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机构、工具、家具等。
4.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的固定资产包括飞机、火车、船舶、机器、机器和其他生产设备。
(4)中小企业在按季度(月)预缴申报时可以享受上述政策。中小企业根据一定比例发布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之前,2022年已经购买的设备和机构在政策文件发布后可以先信不信,每年汇缴时享受。
中小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生产、经营、会计,自己享受这一政策,如果当年没有选择享受,以后的年份就不能再改变享受。例如,中小企业在2022年2月购买了一台800万韩元的设备,在第一季度不享受先信通知优惠的情况下,在第二、第三、第四季度先信通知或2022年兑换结算时,可以获得优惠。如果该企业到2023年为止,在2022年进行汇算清缴之前没有享受这一政策,那么该企业购买的这一资产在2023年以后的年份中将无法再享受一定比例的一次性扣除政策。
-操作程序-
1享受的方法
企业以“自我歧视、享有举报、准备保留相关资料”的方式享受。主要持有准备信息如下:
1.有关固定资产取得时间的资料(如用货币购买固定资产的发票、分期付款或赊购固定资产的到达时间说明、自行固定资产的竣工结算说明等);
2.固定资产会计凭证;
3.计算有关资产税务处理和会计处理差异的账目。
2申报要求
中小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和年度纳税申报时,可以通过填写申报单相关行车受益。
-基于政策-
(a)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 (2022年第12号);
(b)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 (2018年第46号);
(c)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 (2018年第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