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是全国唯一、最早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省,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已于2018年7月底基本结束。从改革的实际角度来看,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造企业,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剥夺生产经营职能,改组企业。机构改革为企业后,原来的事业人员大致有以下四种布局方式。
1.提前退休:所有相关人员,不论身份、性别、工作年龄,只要退休年龄小于5年,都可以申请提前退休,交给社会保障部。
2、全制度改组企业:生产经营事业单位全体改组企业,原全体职工全部被转业,成为新成立的企业职工。
3.转换为其他事业单位安排:在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负责公益服务和管理职能的全职员工,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可以与职能分类一起投入其他事业单位。原来的管理人员也可以从组织部门调到其他部门。
4、重新聘用合同工人员:合同工、临时工,
目前,辽宁省除了以前更换企业的接待中心、公证律师等生产经营事业单位外,还将进行建设、城市管理部下属的卫生、市政、园林绿化等单位、房地产交易所、道路养护单位、殡仪馆、部分科研院所、电影公司、良种繁育场、种畜场等单位改革,该部门的人员大致按照上述四种方式进行。从改革实践来看,辽宁省事业单位改造企业对正式职工现状变化影响不大,影响极为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