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最近公布了《关于开展2020年度黄浦区第二批人工智能专项资金申报的通知》。《通知》详细说明了申报工作的条件、方法、时间限制等。
为全面贯彻上海市《关于本市推动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实施意见》号(上海部发〔2017〕66号)的要求,实施《黄浦区关于加快新一代人工智能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号(黄部发〔2019〕022号),推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的黄浦区集聚333333
一、支助范围
1.项目范围:见《黄浦区关于加快推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意见》("见附件一")。
2.相关的申请资金原则上采用候选人援助方式,申请力度将参考企业2021年地区级的申请限额。
3.此次筹资年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
二、申报主体和条件
1.项目申报主体依法在本地区注册,是税收征收关系在本地区的独立法人,应具备承担项目的条件和应对能力。
2.项目申报主体应确保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不列入会计准则、不良信用记录、市级或区级信用黑名单。
三、申报方法
(a)申报程序
根据《项目指南》(附件一)所需申报资料等书面资料,地区级人工智能专项资金项目应如实填写《政策意见》(附件二),并签名盖章,以胶水装订的方式向接收地址提交3份。
(b)申报时间
2020年12月29日~ 2021年3月15日,不受理旧的申报资料。
(c)提交资料
2.申报资料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Huangpu _ ai @ 163.com。纸质文件可以通过现场提交快递等方式提交到黄浦区北京东路668号科技京城东楼309室。
四、资金监督
特别基金的支助标准按照《2020年度第二批黄浦区人工智能专项资金项目指南》的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采用事后补贴方式。项目主体应当按照本市、区财政性资金绩效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取得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自我评价,积极配合市、区有关部门组织的绩效评价。对获得的资金专用,不得擅自更改资金用途。确实有特殊原因,需要改变资金用途或停止项目的,必须得到区科委的批准。
区科委和区财政局有权对支持项目的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业绩评价。对违反资金使用规定、材料欺诈、项目业绩不佳、逾期提交接受或拒绝履行评价监督义务的项目,地区科委、区财政局保留变更、中断、收回支持资金的权利,取消项目负责单位(包括法定代表人)在5年内重新申报的资格,并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单位和人员的行政管理。
五、咨询方法
举报指南咨询和举报受理:
陆文正021-53080900-200
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六、附则
区科委从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特别资金申报,请项目单位自主申报项目。我们委员会将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手续费。如果任何单位或个人借用我们委员会或我们委员会工作人员的名义向举报机关征收费用,请内部人向我举报。
已经申报其他区级专项资金项目的人必须自愿陈述,未确认者不会根据重复申报受理。
本通知及附件由地球科学委员会解释。
附件(单击读取原件):
1.2020年黄浦区第二次人工智能专项资金项目指南
2.2020黄浦区人工智能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包括承诺书、信用查询授权书)
上海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企业信用报告
4.报告单位2019年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编辑/孙超慧
资料/地球科学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