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全省教育经费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的要求,目前对提交先进群体的89个单位和106人(见附件)进行评估前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如果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省教育厅财务处反映。单位反映情况的话,请出具正式信函并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话,必须签名实名、身份证号码,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8日至22日
联系方式:杜约
电话:029-88668925
邮箱:81981633@qq.com
地址:西安长安南路563号陕西省教育厅财务处。
邮政编码:710061
附件:
1.陕西省2021年教育经费统计先进团体申报目录“链接”
2.陕西省2021年教育经费统计先进个人申报目录“链接”
2022年11月18日
陕西省教育厅
编辑:王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