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简单计税不同于一般计税,没有产出也没有投入,算法简单,销售额乘以征收率计算,当然没有出口,不允许输入也不允许扣除,简单计税。
很多人总是把简单的计税和一般的计税混在一起,把计算出来的税金看作销售额税,其实这不理解什么是间税。
实际上,第一次接触到简单的计税方法是销售公司已经使用的固定资产。
当时是2009年,公司正好要处理2008年以前购买的固定资产。
众所周知,我国以前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最早在2004年7月在东北地区进行了转换试点,这是允许企业购买固定资产购买抵扣,从2009年1月1日开始在全国推广,将增值税从生产型转变为消费型。
根据当时的增值税政策,商品销售要按17%缴纳增值税。但是公司在2008年之前购买的固定资产不能扣除进项税。也就是说,如果我以17%计算税金,对企业不利。
怎么办?
这是好事,有政策要处理。
财政和税收[2008]第170号第4条规定,从2009年1月1日开始销售纳税人使用的固定资产,到12月31日为止,如果是未列入增值税扣除范围扩大试点的纳税人,则销售自己使用的购买或自制的固定资产,按4%税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因此,政策是利用简单的税收优惠政策,如何征税和开票都有政策规定,根据执行情况是这样的。
当然,政策必须执行,其中包括索赔、会计和报税。
当时二哥直接在系统开了4%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记住了就可以直接开,系统没有任何限制。
这样一来,账簿后面就有一个问题,如何制作简单的税金账簿。
在这种情况下,在2016年22日《财务与会计》出台之前,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的会计处理没有明确规定,因此在实践中有其他方法,相对合理的方法是纳入应纳税额——应计增值税。
为什么会这样?
如果使用简单的计税方法计税,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必须在本期单独缴纳,应计增值税需要单独计算,还可能有会计结果和增值税纳税申报结果。
征收销项税额的该分部在计算应纳税额或税额抵免时加入期末,扣除进项税额,不仅账面不明,增值税纳税申报单的结果也不正确,与一般计税方法混淆。
所以这件事就这样结束了。
2009年12月,公司处置了2009年以前购买的电脑集团,获得销售收入2万元。
01.清算收入及应纳税额。
贷款:银行存款2万。
贷款:固定资产整理[20000(14%)]。
要缴纳税金——未付增值税[20000(14%)4%]。
以负2%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借方:应纳税额——应计增值税[20000(14%)x 2%]。
贷款:银行存款金额。
03.2%的税收减免。
借方:应纳税额——应计增值税[20000(14%)x 2%]。
贷款:营业外收入[20000(14%)x 2%]。
填海关申报单的时候。
表1是根据发票直接征收4%税率的文本框。
反帝价格见本表第23栏。
最后申报和会计处理也是一致的。
当然,这是基于当时的政策,所以我还看到了4%的征收率,你看到的主张是征收减半的4%。
下一个故事是税金。[2014]简化增值税征收率,将“以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调整为“以简便的方法以3%的征收率征收2%”。
第《财务与会计》 2016年第22期还增加了"简单计税"分项,用于计算一般纳税人使用简单纳税法产生的提取、扣除、预付、支付等业务。
当然,增值税纳税申报单格式也会随着政策的变化而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