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6年开始,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金支持项目将进行集中受理申报,每年审查一次。今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6个学科共申报1209个,比去年(1082个)增加了11.7%。其中,我直接受理申报的23个学科共申报1070个。从申报情况来看,大多数申报成果符合申报要求,很多成果充分反映了申请者多年的学术积累,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与此同时,举报中也存在不符合要求的突出问题,需要高度重视。
第一,不符合申报条件。(1)成果形式不属于支持范围,包括应用研究成果、论文集、教材、通俗读物等。(2)申报成果为答辩不足两年或满两年未作重要修改的博士论文。博士论文答辩后,时隔两年进行大修改后才能申报,修改内容包括主要观点、章节结构、数据资料、领域扩展等各方面。(3)同一申请人一次申报了两项成果。
第二,再报告一个问题。(1)申请人完成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成果申报或申报成果与原项目成果大部分相似。(2)同年以内容相同或相似的成果同时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后基地院项目。(三)申请人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尚未结案。
第三,申报资料不完整,申报信息不真实,不规范。(1)没有根据博士论文或博士后研究报告提交论文,也没有提交研究报告原文和详细的修改说明。(2)在申请书上填写信息不是真的。有人伪造推荐专家的签名和推荐意见,有人故意隐瞒因博士论文或其他项目成果申报的具体信息。(3)申报书未能使匿名有效。在结果封面、目录、文具或后期直接或间接公开申请人信息。
第四,不符合申报程序。部分申报材料不委托申请人所在单位和所属省(区、市)社科计划处或京进行管理单位审核,有的推荐出版社不是我认可的有推荐资格的出版社。目前,后期资金项目申报有两种方法。一个是个人申报,需要由正高级职位的两名同行专家推荐。第二,出版社推荐申报。这是我需要得到认可的56家出版社之一的推荐。两种途径都需要经过申请人所在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和所在省(区、市)社科计划办公室或经委会管理机关的审查确认后才能申报。
第五,成果申报存在学术违法行为。今年晚些时候,在资助项目审查过程中,审查专家被指控抄袭了两项申报成果不同的人已经出版的学术著作。对此,我已通知申请人所在地,如果查明情况属实,我将认真处理。
举报中出现上述问题,是因为申请人或相关管理机关不熟悉相关举报要求,或者是申请人明知故犯,急功近利。属于前者的,我已向申请人或相关机构提出修改请求。属于后者,直接取消今年的申报资格,情况严重,声誉不佳记录在案,5年内不能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的各种项目。
希望申请人认真阅读和执行相关规定,发扬优秀学风,以符合申报条件的优秀成果积极申报。各省市社科计划办公室和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有效履行职责,严格审查标准,进一步提高后期资金支持项目申报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