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单位:
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发〔2018〕184号)部署要求》,现就我市工程技术新专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与者的范围
(一)在本市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从事科技信息、激光、核物理技术、软科学、专利代理、科技管理专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二)在本市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非公共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从事上述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香港、澳门、外国人员)和在本市从事上述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
上述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以申报各专业对口等级职称。
二、评价标准
工程技术神学专业各专业评审标准分别为《天津市工程技术科技信息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资格评审标准(试行)》、《天津市工程技术激光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标准(试行)》、《天津市工程技术核物理技术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标准(试行)》、《天津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软科学专业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资格评审标准(试行)》、《天津市自然科学研究专利代理专业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资格评审标准(试行)》、《天津市工程技术管理岗位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评审标准》和3333330
三、申报程序和时间限制要求
今年职称保平工作继续通过天津市专业技术职官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进行在线申报。系统网站:www.job .
(一)单位推荐(8月27日前)。各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相关专业审查标准申报,审查申报人提交的申报资料,初评,确定推荐人员,并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7天公示。
(2)互联网申报(9月3日之前)公示无异议后,申报人登录信息系统登记个人账户,根据需要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附件,确认无误后提交相关机构。人员所在单位将在信息系统中及时审查举报人提交的资料,并审查没有问题的提交上级主管单位(有问题的原因将退回举报人,时限更改后重新提交)。各主管部门或机关审查所属机关提交的资料,审查通过的申报工程新技术神学和专业审查委员会。
(c)法官审查(9月9日之前)。工程技术神学和专业审查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审查并确认了各相关机构报告的资料。
(d)印制和提交资料(9月10日至21日)。申报人通过信息系统查询申报状态,经过审查,在信息系统中印制了《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表格2份、《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简表》表格10份、相关证明材料(1份),在审查表上签署个人公约后向报告机关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认可上述资料后(系统外单位《委托评审函》),提交市科委干部人事处。
四、其他要求
(一)根据市人力社会保障局《天津市用人单位聘任初级职称办法(试行)》(天津人事局发[2018] 31号),本评委将不再进行初级职称评审。
(2)事业单位请在职务设定限制内申报。其他单位没有金额限制。
(3)仔细阅读《市科委工程技术新学科专业职称评审材料申报说明》,根据我市相关职称政策,对专业技术人员身份和报刊评价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及时进行信息系统报送和纸质资料报送。
五、联系方式
市科学委员会干部人事处联系方式:王光强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湖北路14号711室。
联系电话:83607263,
附件:
1.各专业评价标准
2.市科委工程技术神学系专业职称评定材料申报说明
3.相关表格资料
天津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8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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