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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卡入关申报】干货!谈谈L-1工作签证和绿卡的转换方法,以及提前进入美国的另一种方法。

时间:2023-03-07 04:22:09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EB-5投资移民正式开始计算中国大陆申请人的分配期限后,投资者期待短期内是否有办法通过美国领事馆签证入境。

美国移民法为外国企业在美国投资,设置了非移民工作签证,即L签证,为签证持有人(受益人)在美国经营分公司或子公司,支付工资,申请社会安全号(SSN),申请长期有效驾驶执照,教育子女等,具有优势。l我来告诉你工作签证的事。

L签证被细分为L-1A和L-1B。

L-1A是跨国公司的美国经理或主管持有的签证。

L-1B是为跨国公司有特殊技能的员工派遣美职的签证。

L-1A签证应具备的法律条件

1.提交L-1A申请的公司必须是“跨国公司”。也就是说,美国公司必须是海外公司的母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合资企业或子公司。如果海外公司是母公司,最好已经形成一定规模,员工人数多。

2、L-1A签证受益人在过去3年里必须在海外公司连续工作1年以上。注:这里的3年是提交L-1A申请的3年前。连续工作一年是这三年中任何一年的连续工作。

3、L-1A签证受益人必须在派往美国的跨国公司机构的美国公司担任美国公司系统的管理者或负责人。如果被选拔到不在机构框架下的其他美国公司,就不能申请L-1A。

4、L-1A签证受益人必须在这家跨国公司的海外公司担任经理或主管。

L-1B签证必须具备的法律条件

1.提交L-1B申请的公司必须是“跨国公司”。也就是说,美国公司必须是海外公司的母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合资企业或子公司。如果海外公司是母公司,最好已经形成一定规模,员工人数多。

2.美国公司申报的L-1B签证职务的任务应包括总公司或母公司的特殊技术知识或总公司的特殊商品。

3、L-1B签证受益人在过去3年里必须在海外公司连续工作1年以上。这里的三年是提交L-1B申请的三年前。连续工作一年是这三年中任何一年的连续工作。

4、L-1B签证受益人被派往美国,在为跨国公司机构服务的美国公司工作,并担任美国公司的特殊技术人员职位。如果被选为不在机构框架下的其他美国公司,则不能申请L-1B。

5、L-1B签证受益人必须对本公司的产品或服务有特殊的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我们公司的业务操作系统或IT系统,这种专业技术知识在美国无法获得。

L-1B和L-1A工作签证比较

这两种都是跨国企业派遣职员到美国工作的两种工作签证。但是,L-1A供专业经理或部门主管使用,L-1B供专业技术人员使用。

海外公司在美国的子公司或分公司成立不到一年,移民局一般只批准L-1A的一年有效期,到期后可以再延期两次,总共不能超过7年。如果跨国公司在美国的母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合资公司等已经存在一年以上,L-1A申请可以一次批准两年或三年。

持有L-1A签证的经理或主管在美国工作一段时间后,可以根据第一优先类别(EB-1C)直接申请绿卡。第一个优先事项(EB-1C)可以直接提交I-140移民申请,而无需申请工作证。而且有移民名额,可以直接提交I-485的身份调整申请。

海外公司在美国的子公司或分公司成立不到一年,移民局一般只批准L-1B的一年有效期,到期后可以再延期两次,总共不能超过五年。如果跨国公司在美国的母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合资公司等已经存在一年以上,L-1B申请可以一次性批准两年或三年。

持有L-1B签证的专业技术人员的绿卡申请必须先通过劳动部认证的劳动地申请。劳动地收到申请书后,提交I-140申请书。由于移民日程限制,持有L-1B签证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等到自己的移民优先日期确定后才能提交I-485申请。但是,如果5年后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为职业经理人或部门经理,则可以通过L-1A签证延长2年后通过第一优先类别(EB-1C)申请绿卡。

补充:L1到EB-1C,成功的关键是什么?

移民部专家陈帆律师表示,从多年的实战经验来看,以L1向EB-1C过渡的方式获得美国绿卡是真正成功的关键。也就是说,母公司和美国的分公司都要保持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员工雇佣。

如果初心单纯是为了获得绿卡,成功的概率将大大减少。为什么?在美国成立公司,首先要明确公司运营的目的和意义,从长远来看,是解决自己的美丽。

国的生存问题、业务发展问题,如果只想去满足最低的申请条件,就会缩手缩脚地去开展业务,最后可能失去的是投资款以及被拒掉的绿卡申请。反之,到美国创建公司,放开手脚大胆去创业,跟在国内一样:努力开展业务,寻找销售机会,到最后一定是业绩和绿卡双丰收。

所以,无论是提交的材料,还是对移民官的回答都需要是真实的。因为一旦被发现材料有伪造的成分,即使获得绿卡甚至已经入籍,也会被取消绿卡和国籍,连累家人一起被驱逐,后果相当严重。

我们再对比一下EB-1C和EB-5。EB-1C要求中美两个公司为子母公司或附属公司关系,EB-5要求申请人在美国投资一个企业或者投资到区域中心。EB-1(A\B\C)每年40000个名额,没有排期,直接拿到绿卡,一般两年左右就能拿到永久绿卡。EB-5每年10000个名额,需要经历两年临时绿卡后通过再次审查才能拿到永久绿卡,目前因为排期的原因,需要等待。所以,单从时间上来讲,EB-1C比EB-5要快,若子女年龄快到21岁的关卡,已经等不了EB-5的排期,建议走EB-1C快速通道。但是如果子女年龄不是限制,也可以选择EB-5投资移民,毕竟要求简单门槛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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