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2021年度汇算清缴工作正在进行中。为了帮助广大纳税人顺利完成年度汇算清缴申报业务,我们制定了《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电子税务局申报指南》。一起看吧~
工作说明:实施企业所得税征收的纳税人,自纳税年度结束之日起5个月内或年中停止经营活动之日起60天内,按照税法、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按现行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纳税年度内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不论是否减税、免税期限、利润或亏损,都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及《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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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常用方法登录辽宁省电子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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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交税】——【纳税申报和缴纳】——【居民企业(会计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进入该功能。或者,在搜索栏中输入关键字,执行模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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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功能后,如果没有提交年度财务报表,系统提示您先提交当前财务报表,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您可以按“确定”编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必须提前一天提交,才能正常使用政策风险检查功能。纳税人以前提交过信息,所以不需要重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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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提交成功后,再次点击【居民企业(会计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单。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号码是必需的。创建完成后,单击“下一步”进入形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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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需要选择需要填报的申报表,已经勾选的表单为必选,其他部分为自选,选择完毕后,点击下一步,进入表单填写界面,主附表树中可选择填写的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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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表单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确定”、“暂存”,保存成功后,点击“政策风险检查”,根据系统反馈的风险检查结果提示进行申报表修改,政策风险检查未发现异常后,即可点击“申报”,系统提示申报成功,该业务办理完成。
“政策风险检查”是依托现代技术手段,就税款计算的逻辑性、申报数据的合理性、税收与财务指标的关联性等,提供的风险提示服务,该功能使用非常简单、快捷,能够有效地帮助纳税人提升申报数据质量,降低涉税风险。纳税人可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应用享受风险提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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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汇算清缴产生多缴税款,应及时申请退税,分如下情形办理:
(1)没有享受缓缴政策的企业,点击【我要办税】-【一般退(抵)税管理】-【退抵税费申请】,进入退税界面填写信息,申请退抵税(费)方式选择“退税”。
(2)享受缓缴政策的企业,如果汇算清缴可退税款大于2021年四季度缓缴税款,则选择退税更为有利,抵减缓缴税款后的剩余税款办理退税。点击【我要办税】-【一般退(抵)税管理】-【退抵税费申请】,进入退税界面填写信息,申请退抵税(费)方式选择“先抵后退”。
(3)享受缓缴政策的企业,如果汇算清缴可退税款小于2021年四季度缓缴税款,则可选择暂不办理退税,待2022年10月,先申请抵减退税后,将剩余的2021年四季度缓缴税款缴纳入库。
来源:沈阳税务、辉山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