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葫芦岛日报
为了充分发挥专利导航在企业创新发展中的指导作用,最近葫芦岛市知识产权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企业专利导航事业申报工作。支持方向是采用“事后补偿”的方式,支持一家企业开展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经过市局的优遇确认、联合专家组审查验收、地方局审查合格后,根据实际发生费用,给企业不超过30万韩元的补偿资金。
据悉,申报主体是在葫芦岛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龙头企业或头部企业。申报条件要求所有不良信用记录。经营状况良好稳定的R & amp有d投入和知识产权事业经费。有效发明专利10项以上或有效实用新型专利30项以上;国家、省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优先。验收标准参照国家知识产权局《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实施导则(暂行)》和《专利导航指南》。项目成果至少包括专利导航报告和专利导航数据库两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