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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纳税申报范围】根据印花税法第一次申报开始了

时间:2023-03-07 18:04:28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已于2022年7月1日正式实施,《印花税法》规定按季度、年度或顺序征收印花税。其中,应税合同、产权转让书可以根据印花税按季度或顺序缴纳,应税营业帐簿印花税可以按年或顺序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结合征收机关实际确定。

目前,大多数税务机关自动将征税合同、产权转让书归类为季度申报,营业账簿自动归类为年度申报。但是各地税务机关的分类政策略有偏差。有关详细信息,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纳税合同、产权转让书调整为季度申报后,纳税人的首次申报期限为2022年7月-9月,申报期限为2022年10月。

以目前浙江省宁波市电子税务局为例,告诉您印花税所属期间变更后的具体操作方法。

1.登录电子税务局查看世宗承认信息。其途径是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世宗认定信息。如果需要增加或更改税金,请到宁波市某税务办公室现场处理。

2、点击“申报财产税和行为税合并税”-印花税“收集税源”。

3、点击“新收集信息”

4、双击下表中的空白,填写信息,按顺序填写“纳税证明数”-“纳税证明站日期”-“纳税金额”。

5、完成详细信息后,单击“确定”,然后选择“申报”。

与 之前的表格不同,新表格的应税凭证数量和应税凭证日期如下

填写表格时,如果应税合同、应税产权转让文件中列出的金额与实际结算金额不一致,则不更改应税证明中列出的金额,而是根据列出的金额计算税金。根据更改的金额更改税单上列出的金额。变更后,如果所列金额增加,就要对增加部分的金额补充印花税。变更后,如果所列金额减少,可以对减少的金额申请退款(税收抵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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