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务总局发[2021]14号)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最近发布了《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号),从2021年9月起明确
那么,使用新申报单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应该如何申报?
在新激活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件资料中,附加纳税申报单为附件资料或附表,纳税人在申报增值税的同时完成附加纳税申报。
具体来说,为纳税人填写增值税相关申报信息后,自动获取附加税金附件资料(时间表)。纳税人填写附加税其他申报信息后,返回增值税申报股表,形成纳税人目前需要缴纳的增值税和附加税。上表中的信息预填由系统自动实现。
那我们来看看具体是怎么操作的!
一般纳税人经营如下:
#1
进入电子税务局后选择 [我要交税] [报税和缴纳]
#2
选择申报月单击“填写申报单”
#3
[填写增值税和附加税申报单(适用一般纳税人)
#4
[增值税和附加费申报单附件资料(5)(附加费情况表)]
小规模纳税人经营如下:
#1
进入电子税务局后选择 [我要交税] [报税和缴纳]
#2
选择申报月单击“填写申报单”
#3
[填写增值税和附加税申报单(适用小规模纳税人)
#4
[增值税和附加税申报单(适用小规模纳税人)附件资料(2)(附加税情况表)]
这样操作完成了!
在 之前,全国增值税、消费税纳税申报单和附加纳税申报单分开,纳税人申报增值税、消费税后,需要另外进行三项附加纳税申报。家庭主妇税合并申报后的附加税申报信息是增值税消费税申报单的附加资料,以表格整合的方式实现“一张报告、一次申报、信息共享、同好关”,提高纳税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