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服务业企业研发amp目的是鼓励增加D投资,积极打造自主品牌,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生产服务业,更好地支撑全市制造业,提升到价值链的高端水平。目前苏州市生产服务业荣军企业为信息技术服务,研发ampD正在开展涵盖设计、金融服务、检验检验认证、知识产权服务、节能环保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现代供应链管理、商务服务等领域的申报。
一、申报条件
(1)在苏州注册3年以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企业立足苏州,拥有自主品牌,商标注册地在苏州,注册期限超过两年,是商标所有人。
(三)企业营业规模、增长率和研发ampd投资占营业收入比重的要求:
1、规模企业。
(1)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包括水、相关交易,下同)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下同),近两年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R & ampd投资占营业收入的2%以上。
(2)上一年营业收入3亿元以上,近两年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0%。R & ampd投资占营业收入的3%以上。
2、创新型企业。
(1)上一年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近两年平均增长率不低于20%。R & ampd投资占营业收入的4%以上。
(2)上一年营业收入2000万韩元以上,近两年平均增长率在30%以上,研发ampd投资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不低于5%。
(4)企业所在的行业领域是我市重点发展的生产服务业九大行业。企业的规模和影响力在全省、全国前列。
(5)企业遵守法律,履行安全生产责任,近3年未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信任合惩戒名单,苏州市社会信用系统信用记录良好。
二、申报材料
(一)苏州市生产性服务业龙头企业申报单。
(二)有关文件资料(复印件、企业公章附后):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高新技术企业等资质认证、产业资质证书、品牌认证、信用等级评价证书、国际认证情况、省级以上研发机构认证证书或批准文件等);
2.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前两年企业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报表附注等)、企业依法纳税、就业、向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金的证明材料;
3.企业获得授权的知识产权所有权证明(专利证明、软件著作权证明等)、技术先进服务企业资格证、申报资料中提到的企业荣誉奖证明、与申报内容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等。
4、近两年研发ampd投资相关证明材料;
5、企业自有品牌和商标相关证明材料;
6.企业行业领先地位,研发amp能够证明d实力、市长/市场份额、市级以上荣誉等的其他资料。
三、赔偿政策
第一次获奖。选定的生产服务业龙头企业的规模型企业、创新型企业分别授予200万韩元、100万韩元,企业进行企业自有品牌的建设和技术研发ampd支持增加投资。
(b)持续增长补偿。对通过年度审查评价的规模型、创新型生产服务业领导者,分别为400万韩元、200万韩元,每个企业的补偿期限为3年。生产服务业龙头企业入选“中国服务业500强”,一次性奖励500万韩元。
(c)支持申报推荐项目。对选定的生产服务业、荣军企业实施试点项目,建设行业、公共服务平台等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级服务业引导资金项目。
(四)风险投资机构投资激励。鼓励合格的创业投资基金投资选定的生产服务业领导者,提供直接股权投资的创业投资机构每年按新投资额的1%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韩元的补偿。创业投资基金退出领导投资项目时,根据创业机构投资的部分退出过程的50%,追加地方经济贡献的50%,对创业机构给予奖励。
(五)金融信用担保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扩大对生产服务业、荣军企业的融资及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开展产品和服务创新,探索对荣军企业进行知识产权、大宗商品仓库等担保融资,并根据收益数、税收贡献等进行信贷。市服务业担保基金提高领导贷款的担保力度。
(六)支持首次采购试点。积极推进政府首次采购试点,根据国务院、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政策,推荐生产、服务业、读卡器业为《江苏省创新服务目录》,鼓励采购单位率先将生产性领导能力推向市场的自主创新产品和服务。鼓励生产服务业荣军企业自主创新产品在苏州进行首次示范示范示范示范,向购买荣军企业首次示范产品或服务的机构补贴30%的采购价格,最高可达200万韩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