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开始了!
在服务深圳中小企业的过程中,
我们被问了很多咨询问题。
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有什么好处?
国库是否认为必须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
参与需要什么条件和材料?
具体的申报程序是怎么样的?
技术中小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特精神中小企业.
有政策问题咨询的话,我们是对的。
深圳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
我会逐一梳理,解决问题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q
a
什么是科技型中小企业?
以科技人员为主体,由科技人员领水创办,主要从事高科技产品的科研、研究、生产、销售,以科技成果商品化和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高科技产品为主要内容,以市长/市场为导向,实行“自主筹资、自愿组合、自主经营、自主获取”。
q
a
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好处?
1.高科技申报必须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号码才能申报。
2.房租补贴,在部分园区申请房租补贴的必要条件。
3.贷款利息实际上是按支付利息的50% ~ 70%来支持的。
贷款利息按实际利息支付的50%支持。其中,第一个获得贷款的申请企业将按实际利息支付的70%得到支持。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费将按实际保险费的50%予以支持。担保费用实际上按支付担保费用的50%资助。单一申请企业每年获得不超过100万韩元的打折补贴。
()
4.亏损结转,尚未补偿的亏损,结转许可,最大年限从5年延长到10年。
从2018年1月1日开始,符合当时技术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具备资格年度前5年发生的未完成亏损,并在结转后准予年度补偿,最大结转年限从5年延长到10年。
()
5、研发ampd费用加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扣除所得税。
6.国家科技部评价体系是企业创新能力“认证”标志,是后期申报其他政府支援事业的必要条件。
q
a
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条件有哪些?
(a)基本条件
科技型中小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香港、澳大利亚、台湾除外)注册或根据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会计稳健、实行会计征收、准确收回研发费用和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
2.员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韩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韩元。
3.企业的行业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和淘汰范围,也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 119号)规定的税前加征政策不适用的行业。
4.企业在上一年及当年没有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规、严重虚假和科研的严重失信行为,也没有列入上一年及当年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企业根据科学技术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综合评价分数不应超过60分,科学技术人力指标分数不应超过0分。
(b)列车条件
符合上述评价条件的企业,如果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以直接确认技术型中小企业条件,不受综合评价收入分数的高低限制。
企业在有效期内持有高科技企业资格证。企业最近5年获得了国家科学技术奖。
3.企业拥有
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4.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三)评价指标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具体包括科技人员、研发投入、科技成果三类,满分100分。
1.科技人员指标(满分20分)。按科技人员数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分档评价。
A.30%(含)以上(20分)
B.25%(含)-30%(16分)
C.20%(含)-25%(12分)
D.15%(含)-20%(8分)
E.10%(含)-15%(4分)
F.10%以下(0分)
2.研发投入指标(满分50分)。企业从(1)、(2)两项指标中选择一个指标进行评分。
(1)按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分档评价。
A.6%(含)以上(50分)
B.5%(含)-6%(40分)
C.4%(含)-5%(30分)
D.3%(含)-4%(20分)
E.2%(含)-3%(10分)
F.2%以下(0分)
(2)按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总额的比例分档评价。
A.30%(含)以上(50分)
B.25%(含)-30%(40分)
C.20%(含)-25%(30分)
D.15%(含)-20%(20分)
E.10%(含)-15%(10分)
F.10%以下(0分)
3.科技成果指标(满分30分)。按企业拥有的在有效期内的与主要产品(或服务)相关的知识产权类别和数量(知识产权应没有争议或纠纷)分档评价。
A.1项及以上Ⅰ类知识产权(30分)
B.4项及以上Ⅱ类知识产权(24分)
C.3项Ⅱ类知识产权(18分)
D.2项Ⅱ类知识产权(12分)
E.1项Ⅱ类知识产权(6分)
F.没有知识产权(0分)
简而言之,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要求至少需满足:
1、企业至少拥有授权1个专利或软著
2、2021年研发费用归集
Q
A
如何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
01.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常年受理,受理截止日期为10月20日。请符合入库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尽早登录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注册单位用户(法人)账号、选择办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价工作。
02.各省级科技管理部门组织辖区内评价工作机构在线开展企业评价信息形式审查、分批次公示公告、集中抽查等工作,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便捷服务。各地科技部门于10月20日前完成拟入库企业公示文件发布。
通知详见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开启啦!
PS: 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是国家科技部系统端口和认证,建议符合入库条件的企业在4月30日之前填报提交,次月取得编号。
政策服务·联系我们
除日常服务外,我会近期正在开展会员企业国高认定、政府政策辅导及专精特新入库培育工作,将针对每家的不同情况进行针对性的辅导。如有相关问题咨询以及服务需求,请及时联系我会工作人员!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