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区农机站、农机流通企业、买方: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万农机械(2021)96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号
一、如江县2022年农机购置补贴将暂时按照第《庐江县2021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实施方案》 [2021] 146号文件执行,直到新方案公布为止。
二、购买补贴受理时间:2022年3月21日-25日以后,每周一至周三开始受理前一年部分设备的购买,买方在2021年6月30日之前持购买收据到采购办公室处理补贴申请程序,采购机构根据申请优先顺序当场确定补贴资格,直到补贴资金用完为止。这个期间没有输入的还有下一批。
三、农机报废更新资金不突破30万元,同时实施农机报废申请,直到资金用完,无人机在政策下达后再输入。
四、买方应按照传染病正常化防控要求,不符合健康要求,停止处理,保持安康码为绿色码,做好人身保护,规范一次性医用口罩佩戴。买方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服从现场人员配置,有序入场。各流通企业每天输入台数不能超过10台。
庐江县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