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助企纾困、助长消费、助力就业”的若干产业扶持政策》(《附加规定》(2022年)第3号)
一、申报范围
该项目围绕汽车“新四化”、智能传感器和物联网、高性能医疗设备、精密医疗等主要产业领域,通过技术对接、“曝光”等方式达成联合攻防战意向,签订技术合同的研发amp重点是d合作项目。
二、申报主体
1.申报单位需要注册地、租房地都在本地区,符合本地区产业发展方向,企业经营状况正常,财务制度健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举报机关要具备良好的社会信用,日常经营活动无纪律违规,三年内没有重大行政处罚记录,不列入市级或区级信用黑名单。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与合作方签订技术合同,明确项目负责人和核心团队,明确界定投入、分工、知识产权、合作成果归属、利益分配等各方面的权利义务,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技术合同签订日期为2022年6月1日至12月31日,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2.申报单位是项目的主要出资人,已向合作伙伴支付了第一笔资金,支付资金的比例为技术合同总额的30%以上,并承诺及时充分获得剩余资金。
3、申报项目符合区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产业政策方向,具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预期。
四、支助方法
1.本项目以先申报后援助的方式支持。
2.项目实施完成并合格后,按技术合同金额的10%给予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韩元。
3、申报单位等项目已在区、镇其他产业政策支持下,按照“高重复至单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申报途径:
此次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申报单位要登录家庭区产业政策支持信息管理系统。网上申报开放时间为2022年12月19日至2023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