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新冠又迎来了重大变化。26日晚正式宣布,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有效协调新型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及经济社会发展,将新型新冠病毒感染从“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
为什么调整了?“B型B管”的预防和控制措施有什么区别?未来疾病监测报告是如何发布的?27日举行的国务院联合防卫机制记者招待会提出了答案。
“B型B管”防治措施有四个主要差异。
国务院联合防卫控制机制27日举行记者招待会,介绍了实施新型新冠病毒感染“乙型乙管”措施的相关情况。会上通报说,将新冠病毒感染调整为“乙型乙管”后,预防措施主要有以下差异。
一、在发现感染源中,“乙类甲管”主要通过危险职业人“检查完毕”、危险地区全员核酸检测等方式发现感染者。实施“乙型乙管”后,主要通过医疗机构诊疗、居民自我健康监测、重点人群检查等方式发现感染者。各地要保证社区保留足够数量的边民核酸检测点,保证零售药店、药网经销商等充足的抗原检测试剂供应,有效满足居民检测需求。
二是在感染源管理方面实施“乙类甲管”时发现的感染者和未排除的疑似病例隔离治疗措施,同时进行密切接触者流行病学调查及隔离观察。对于实施“乙型乙管”后发现的无症状及轻症感染者,可以主动选择家庭健康管理,没有家庭条件、不想家庭或担心家庭传染的居民也可以去方舱医院接受隔离治疗。各地也向自愿集中隔离者提供“健康之家”等隔离服务。
三、在社会面防堤方面,从“乙型甲馆”调整为“乙型乙馆”后,社会面防堤将更加集中于重点场所、重点机构、重点人群,取消或减少对其他场所机构和人员活动的限制,尽量减少对公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影响。例如,除了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特殊场所外,不再检查核酸检测语音证书。不再对地区间人员进行落地检查,不再对对外危险人员进行地区间协查。不再划定高风险、低风险地区,不再采取相关的危险地区控制措施,如高危地区“出入房屋、上门服务”。
四、在边境卫生检疫方面,“乙型乙管”后,对入境人员不再实行闭环转运、集中隔离等措施,中国人员根据海关要求填写健康申报卡,正常、海关口岸常规检疫无异常的人员可以直接进入社会面。对入境物品不再进行预防性消毒,对进口冷链食品不再进行抽样检查。
实行“乙型乙官”决不是放手。
国家卫健委发言人美峰介绍说,目前我国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工作重心正从“预防感染”转向“健康、预防重症”。实施“乙型乙管”,不再对新型新冠病毒感染者实施隔离措施,不再密切接触者判定。不再划定高低危险区域。对入境者和货物等不再采取检疫传染病管理措施。对新型新冠病毒感染者进行分级治疗,及时调整医疗保障政策。测试战略已经调整,以供检查。调整传染病信息公开频率和内容。
美峰表示,实施“乙型乙管”并不是置之不理,重点是加强服务和保障。要掌握细致的医疗治疗资源准备,努力保障群众的药物需求,加强对老年人、儿童等重点人口的保护和治疗,特别是老年人疫苗接种和健康管理,并尽最大努力加强农村地区的疫情防控。
疾病监测报告和外部公布的协调
中国疾病控制中心前方处主任医师殷文武介绍说,新型新冠病毒感染调整为“乙型乙管”后,疾病监测报告及对外公布也将进行调整。第一,调整公布的内容,公布现有住院患者人数,介绍现有重症包括危重症和累计死亡病例数,删除过去的密切接触者报告,不区分当地病例和收入病例。
同时,对外发布的频率也有所调整,乙类传染病回归后每月发布一次,平台是中国疾控中心网站。
“白肺”与原毒株和免疫无关。
国家卫健委医政司司长赵亚辉说,“白肺”是肺影像学的口语化描述。正常的肺是由肺泡组成的。肺泡里充满了空气。在做CT或X射线检查时,光线通过肺泡时,它的影像表现应该是黑色区域,但肺泡内出现炎症和感染,出现积液和炎性细胞时,肺泡里充满了这些渗出液或炎性细胞,光线无法穿透,影像学上呈现白色。
楚亚辉说,目前出现的所谓白肺与武汉当时的原始毒株和疫苗接种无关,目前流行优势毒株仍然是“奥密克戎”毒株。
国务院联合防卫控制机制公布了5份支援文件。
为了指导各部门顺利有序地实施新型新冠病毒感染“乙型乙管”,根据《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相关要求,国务院联合防治联合控制机制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疫情监测方案》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检测方案》 《重点人群、重点机构、重点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防控指引》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个人防护指南》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防控培训方案》
传染病流行期间核酸必须以单一采集单一检查为主。
国务院联合防卫控制
机制27日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检测方案》总体原则指出,(1)社区居民根据需要“愿检尽检”,不再开展全员核酸筛查。(2)对不同群体分类采取抗原和核酸检测策略,及时发现重症高风险人群中的感染者。(3)疫情流行期间,核酸检测应以“单采单检”为主。检测对象包括:
(1)有症状的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收治的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的就诊患者及重症高风险住院患者。
(2)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的工作人员、被照护人员和进入场所的外来人员。
(3)社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慢性基础疾病患者、孕妇、3岁及以下婴幼儿和伤残人士等人群。
(4)重点机构、重点行业和重点场所的工作人员。
(5)有检测需求的普通社区居民。
阳性人员原则上不带病上岗
27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重点人群、重点机构、重点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防控指引》。文件提到,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防控指引:重点场所指人员密集、空间密闭,容易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场所,包括场站码头、市场商超、展销场所、会议中心、体育场馆、文化场馆、娱乐休闲场所、洗浴场所、宗教活动场所、餐饮场所、交通运输工具等。疫情流行期间,实施错峰限流,保持安全距离,减少人员聚集;场所内工作人员开展健康监测,阳性人员原则上不带病上岗,如需到岗,应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与他人接触。
文件指出,要加强学校、学前教育机构工作人员和学生个人防护。强化师生健康教育,开展症状监测,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时,及时采取留观等相应措施,不得带病工作和学习。学校内发生疫情后,及时采取减少人际接触、强化个人防护、短期内实施中小学校线上教学、学前教育机构临时关停等措施。
疫情严重时或取消堂食
《重点人群、重点机构、重点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防控指引》指出,疫情严重时,短期内可采取以下减少人群聚集的措施:
(1)会议中心、体育场馆、文化场馆、市场商超、展销场所取消或推迟非必要的大型活动。
(2)商场和超市、银行、农贸(集贸)市场等营业场所停止促销等人员聚集活动,商场、银行等缩短营业时间。
(3)相对密闭的娱乐休闲场所、洗浴场所、宗教活动场所暂停营业或开放。
(4)场站码头、公园景区等较大空间和开放式公共场所,须加强客流引导,尽量分散不扎堆。
(5)餐饮场所应限制同餐人数,或取消堂食。
综合:央视新闻,健康中国,人民日报,中国新闻网,新华网
来源: 国是直通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