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记者丁宁)1月10日晚发布公告说,振华科技(000733)、浙江世报等5家公司分别因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格式,不向证监会受理公司非公开发行事项。
具体来说,振华科技、浙江世宝、戴晨股份、盛华新材料、明浦光磁五家公司最近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发行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由于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不接受这些公司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五家公司均表示,将根据要求修改、补充和补充申请材料,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重新提交非公开a股发行行政许可申请。
据统计,在这5家公司中,升华材料的募集金额最高,为不超过45亿韩元,将用于每年30万吨电解质项目(东营)、每年20万吨电解质项目(武汉)、22万吨/年锂材料生产研发集成项目等8个项目。
此外,振华科技、浙江世宝、孙晨股份、明浦光电集资金额分别不超过25.18亿元、11.8亿元、8亿元、4.5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