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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怎样申报社保】市人民社会局、市税务局、市医疗保险局关于停止社会保险费相关工作的公告。

时间:2023-03-10 06:17:40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天津市人民社会局、市税务局、市医疗保险局。

社会保险相关业务暂停公告。

津仁社发号[2021] 80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税务局、医疗保障局、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天津人事局发〔2021〕24号),为确保今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工作顺利实施,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市政局将于2021年11月21日0时至11月22日24时关闭社会保险相关信息系统。

第一,人民社会部门停止和恢复处理工作的准备工作。

用人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的保险登记、缴费审批工作将从2021年11月21日开始停止处理,从2021年11月23日开始恢复。

第二,税务机关停止并恢复处理业务的准备工作。

用人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的申报、缴费工作从2021年11月21日开始停止处理,从2021年11月23日开始恢复。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申报、缴费工作从2021年11月21日开始停止办理,2021年11月22日开始恢复。

三、医疗保险部门相关治疗的安排

补充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缴费人应当在2021年11月21日之前完成缴费,以便在相关信息系统停机升级期间按照规定享受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险待遇。

特别通知。

市人民社会局市税务局市医疗保险局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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