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好消息
和你关系密切
竭尽全力失速!
市检察院为发展非公经济保驾护航!
5月7日,赣州市政府新闻厅、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近年来我市检察服务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合法权益的情况,并发表了四个典型案例。
近年来
我市检察机关不断加强保障
并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服务。
接连出台
确保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的12项措施
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十三点意见
等待一系列文件
立足检察职能
准确找出服务非公开企业的切入点
确保服务非公共经济的精密发力
机制不断完善
服务非公开经济发展的气氛更加浓厚
推进法律服务正常化。医院领导服务企业小分队,深入辖区工业园及入店企业,主动征求企业意见。构建了赣州水劳动业有限公司等6家民营企业和企业服务联系平台,并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基础积极构建“非公共经济法治服务平台”。2019年2月,全市2级20家检察院设立了服务非事业权办公室,开区、龙南等11家工业园所在地检察院在当地工商联合分部设立了服务非事业联络点,进一步承担责任。
推进办案工作专业化。市检察院专门成立了经济犯罪检察调查组,让具有丰富办案经验和专门知识的员额检察官处理涉及财产权的经济犯罪案件。建立健全申诉受理、大账户管理和分类问题处理机制,对发现的职权范围内的问题协调市检察院内的设置部门及时解决,对职权范围外的问题提供法律分析咨询,提交市委、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
推进司法保护的长效化。市检察院加强了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关系,规范了涉嫌侵犯非公开企业犯罪的线索移送、审查、协商处理等程序,形成了信息交换和信息共享的联系机制。加强与工商联、开发区、工业园等产业管理机关和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改革措施、政策动向、企业需求等动态趋势,共同研究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加强与市工商联的沟通协调,共同制定了《关于检察机关与工商联建立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联系协调机制的意见》。
围绕着重点领域
保护非公开经济的合法权益
加强财产权的司法保护方面。依法严厉打击侵犯企业权益、破坏视频环境的各种犯罪。从2016年开始,依法起诉了假冒销售、金融诈骗、集资诈骗、合同诈骗、不正当竞争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705起案件1343人。突出打击假冒注册商标、假冒专利等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的犯罪。2018年,我市南江区检察院处理的赵某伪造注册商标案件被商务部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评为“2017-2018年知识产权保护十大案例”。
保持生产经营安全方面。依法严厉打击盗窃、掠夺等侵犯民营企业及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结合正在进行的“小黑帝乐特种斗争”,以暴力、胁迫等方式,重点惩罚民营企业“保护费”、“敲诈勒索”、“霸权”、“胁迫交易”等犯罪,努力创造有利于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社会环境。
推进招标市长/市场秩序整顿方面。要把招标市长/市场秩序整顿为服务经济发展大国的有力措施,对这一领域重大难题复杂事件依法进行事先干预,及时确定案件证据,坚持依法不能让给不法,加强对相关财物、赃物的追缴,不让犯罪分子从经济上获益。
加强相关企业的诉讼监督方面。坚持各种市长/市场主体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执法、对司法机关非法干预企业经济纠纷、非法扣押、扣押、冻结和分配企业财产、滥用保证金、滥用强制措施等行为,依法加强监督。
D&index=3" width="640" height="481"/>记者了解到
发布会上还发布了四起
赣州检察机关保障和服务民营经济
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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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一:
赵某某假冒注册商标案
一、基本案情
2012年4月17日,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南康区赵某某经营的制衣厂内查获其假冒美国阿贝克隆比&费奇公司(英文名Abercrombie&Fitch,简称A&F公司)的阿贝克隆比&费奇和霍利斯特(英文名HOLLSTER,系A&F公司旗下副品牌)两个注册商标专用权服装共计9200件、半成品1230件,对赵某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015年3月至9月期间,被告人赵某某在没有获得“阿贝克隆比&费奇和霍利斯特”注册商标所有权人A& F公司授权,也未核实委托生产该品牌服装的委托人是否得到授权的情况下,为他人生产制造上述两个品牌服装。2015年9月29日,南康区公安局民警在赵某某经营的工厂库房内查获假冒上述品牌成衣17749件,经鉴定假冒注册商标品牌服装价值人民币750余万元。同年10月9日,赵某某到南康区公安局投案。
二、办案经过
2016年10月16日,南康区检察院以赵某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提起公诉,南康区法院以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被侵权企业对法院判决提出异议,申请检察机关抗诉。2017年1月23日,南康区检察院以法院认定事实和采信证据有误,量刑不当,提出抗诉。赣州市中级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抗诉意见,改判赵某某有期徒刑三年。
三、办案效果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发挥检察职能,用好惩治和保护“两只手”,克服狭隘的地方保护主义,营造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是关键。该案的办理,既有效打击和震慑了假冒注册商标犯罪,又切实保护了被侵权品牌服装中国代理商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体现了我们在有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平等保护外国知识产权所有人权益的决心和作为。基于此,该案被商务部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评为“2017-2018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十佳案例”。
典型案例二:
何某与赣州金大彩印包装有限公司建筑施工合同纠纷虚假诉讼监督案
一、基本案情
2011年3-7月何某向李某转账250万元,用于投资李某注册的赣州金大彩印包装有限公司建设。2012年3月,双方协商将何某250万元投资及利息转投鑫森科技公司厂房建设。后因鑫森科技公司反悔,何某向法院起诉鑫森科技公司要求偿还债权,但因鑫森科技公司涉及多宗诉讼,何某担心自己败诉或无法实现其全部债权。遂于2013年4月初找李某商议,要求李某用金大彩印公司资产做担保另行向其出具一张300万元的欠条(250万元的投资款本金+50万元利息),并将欠条落款时间提前为2011年6月17日,同时加盖金大彩印公司印章。后双方约定由何某拿该欠条到赣州经开区法院起诉李某,并通过法院调解把该笔300万元的欠款确定下来。2013年4月3日,何某使用该欠条到经开区法院起诉金大彩印公司,同年5月3日法院制作民事调解书,约定由被告金大彩印公司在2013年6月3日前一次性向何某支付欠款300万元。
2013年10月10日,李某因涉嫌倒卖土地被判刑,于2016年10月10日刑满释放。2017年12月,何某与赣州金大彩印公司建筑施工合同纠纷案的第三人杜某、刘某等人认为上述法院作出的金大公司欠何某300万元的民事调解书存在虚假诉讼情形,向经开区检察院申请监督。
二、办案经过
经开区检察院于2017年12月6日受理此案,并成立了以检察长为主的办案组,对全案进行审查。2018年6月5日向赣州经开区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经开区法院于同年11月7日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何某与赣州金大彩印公司建筑施工合同纠纷案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并中止该案件的执行。
三、办案效果
民事虚假诉讼是以合法的诉讼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破坏正常司法秩序,浪费司法资源,严重损害司法权威的行为。该案的成功办理,有效打击了企业法人李某与何某恶意串通,损害金大公司以及利益相关方杜某、刘某等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维护了诚实守信的诉讼环境和正常的司法秩序,对民营企业合法经营起到了警示和引导作用,树立了司法权威和公信。
典型案例三:
符某、谢某等人假冒“赣南脐橙”注册商标案
一、基本案情
2015至2016年,安远县金亿隆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其法人黄某某,主要从事“赣南脐橙”加工包装业务。2016年12月6日、12月11日,被告人安远县金亿隆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法人黄某某,在明知谢某、唐某、谢某某、梅某采购的脐橙系湖南永州脐橙的情况下,仍然为被告人谢某等四人提供印有“赣南脐橙”字样的包装纸箱、印有“赣南脐橙”字样的精品塑料袋及印有“赣南脐橙”字样的箱贴,对谢某等四人采购的69132斤湖南脐橙进行分级加工包装,赚取每斤0.14元的加工费。经鉴定,该批脐橙严重侵犯了“赣南脐橙”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权,价值27.6528万元。
2016年12月15日,被告人黄某某在明知符某采购的脐橙系湖北脐橙的情况下,仍然采取同样的方式为符某加工包装脐橙12540斤。当晚,该批假冒赣南脐橙在准备运往海口市销售的途中被安远县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该批严重侵犯“赣南脐橙”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权的脐橙价值5.016万元。
二、办案经过
2017年2月14日和2018年5月8日,安远县检察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对被告人符某、谢某、唐某、黄某、被告单位安远县金亿隆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和谢某某、梅某提起公诉。2017年4月27日、2018年,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判处上述被告人(单位)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刑法,并处2万至33万元不等罚金。
三、办案效果
“脐橙之乡”是我们赣州的闪亮名片,“赣南脐橙”品牌牵涉国家地理标识、知识产权保护,以及赣南果农的切实利益。本案在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督促公安机关成功追捕谢某某、梅某两名在逃犯罪嫌疑人,有力打击和震慑了不法商贩假冒“赣南脐橙”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切实保护了赣州果农及“赣南脐橙“经销商的合法权益,对维护“赣南脐橙”良好商誉起到积极作用。
典型案例四:
曹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一、基本案情
2015年龙南县金富盛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盛公司”)以招商引资形式进驻龙南,由其投资开发龙南雷公山70MW风电场项目,该项目于2015年6月取得了龙南县发改委和赣州市发改委的相关批复,该项目列入龙南县政府重点项目。为推动该项目尽早完工,2016年4月17日,该项目未经林业部门审批的情况下,富盛公司指定公司项目经理曹某某要求施工方对东坑管委会雷公山和龙南镇金盆山等山场进行拓宽、开挖林区道路等施工,造成部分林木被损毁,49.536亩林地被占用。2018年4月28日,江西省林业厅对龙南雷公山70MW风电建设项目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书,同意项目使用上述林地。
二、办案经过
2017年5月5日,龙南县森林公安局将曹某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移送龙南县检察院审查起诉,2018年5月31日,龙南县检察院依法对曹某某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处理。
三、办案效果
实现案件办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是检察机关办理案件的一项重要司法原则。本案所涉项目是当地重点工程项目,所涉企业为赶工期,未批先建触犯刑律,事出有因。检察机关案件办理中,没有简单执法一诉了之,而是充分考虑该案特殊情况暂缓起诉,待涉案企业申报的行政审批手续齐全后,依法对涉案人做出不起诉决定,同时积极督促涉案企业落实补植复绿工作。这样不仅有效促使涉案企业对被占用林地的生态环境恢复,而且确保了该企业正常推进该风电项目,避免了“查处一人,倒闭一个企业,下马一个项目”的机械执法问题,实现了司法护航绿色崛起与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双赢”效果。
好消息!
今年起,赣州人用电省时省力更省钱!
5月7日,赣州市政府新闻办、赣州供电公司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赣州供电公司介绍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供电服务水平两年行动计划》相关情况,解读相关政策措施。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
赣州供电公司将利用两年时间,
全面实行10千伏及以上大中型企业客户
省力、省时、省钱“三省”服务
全面推广低压小微企业客户
零上门、零审批、零收费“三零”服务
也就是说,接下来
居民和工业用电将更加省力省时省钱!
01
客户在办理用电业务时,最希望的就是能方便、快捷地办理好,供电公司在简化办电手续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呢?
1
精简申请资料,减少客户临柜次数
2
简化供电方案制定、审批程序
3
积极推动与政府部门的信息共享
通过一系列简化手续,400伏低压非居民客户,引导客户在申请用电时确定装表位置,在现场查勘时启动外部工程实施,在装表接电时签订供用电合同,办电环节压减为“申请受理、外部工程实施、装表接电”3个;对于具备直接装表条件的低压客户,进一步压减为“申请受理、装表接电”2个。目前,公司高压单、双电源供电方案平均答复时间分别为7.7和13.6个工作日,分别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压缩用电报装时间实施方案>》(国能监管〔2017〕110号)规定的15和30个工作日缩短48.7%和54.7%。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压减办电流程时限,2019年,计划实现大中型企业客户、小微企业客户平均接电时间分别不超过49个工作日和14个工作日的目标,2020年,进一步压减至43个工作日和10个工作日。
国网赣州供电公司党员服务队队员在赣州公园向居民介绍电力法规和安全用电知识。
02
广大居民和企业的用电要求就是用好电、少停电,不停电最好,那么,供电公司在保证电力可靠供应方面有哪些计划和安排?
1
加强电力设备运行维护管理
2
继续开展好配电带电作业
3
持续提升故障抢修效率
国网赣州供电公司员工使用无人机巡视220千伏雪燕线69~70号塔。
国网赣州供电公司员工在文明大道迁改现场铺设电缆。
2018年8月29日,江西全省工业强省推进大会在赣州举行,国网赣州供电公司员工在会场进行保电工作。
近期,
省发改委发布了
最新一般工商业降价措施
我市在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方面
怎么做的呢?
快来对照一下,
你有没有享受到这些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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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面取消低压零散装表收费。自2018年4月起,赣州20个县(市、区)全面取消低压零散新装收费,低压客户接入成本直接降为0,截至3月份,该项政策实行后公司低压新装、增容户数约8.4万户,减少收费约3600万元。
2. 坚决落实临时接电费免收政策。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取消临时接电费和明确自备电厂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7〕1895号文)相关要求,自2017年12月1日起全面停止临时接电费的收取,同时开展零散接电费清退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临时接电费清退约4100万元。
3.取消带电接火费。严格按省发改委《关于降低高可靠性供电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发改商价〔2018〕703号)减半收取高可靠性供电费。
4.坚决落实一般工商业和大工业电价降价政策,2018年,公司三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累计降价额度8.05分,2018年底,为中小微企业节约用电成本约1.3亿元。同样,赣州供电公司也会严格执行省发改委本次降价政策,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1.93分,按去年全市一般工商业售电量预测,此次降价能在年底为中小微企业节约用电成本约6000万元。
水务、公交、燃气、能源、市政工程……
一波惠民利民福利来袭!
赣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正在全力打造
政策优、成本低、服务好、办事快的
供水、公交服务环境!
5月7日,赣州市政府新闻办、赣州市政公用集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赣州市政公用集团有关情况,回答大家所关心的供水服务、公交服务相关问题。
赣州市政公用集团是市政公用事业投资、建设、运营主体,负责水务、公交、燃气、能源环保、市政工程等市政民生类项目及城市公用资源和社会服务产品的运营管理,已成为服务我市六大攻坚战和市政公用事业发展的重要政府性投融资平台和城市建设的龙头企业。
01
推进公交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
加快给排水设施建设。水务集团目前正加快推进上犹江引水工程一期暨龙华水厂、第二水厂三期工程建设,统筹推进水厂、供水加压站等技术改造项目,满足企业用水需求。加快白塔污水处理厂三期(一阶段)工程建设,推进中心城区截污干管工程沙河段投入使用,提升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能力,改善赣州城市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推进蓉江新区、高铁新区、新能源汽车城等供水管网建设,确保“投资项目建到哪里,供水管网就拓展到哪里”,绝不因供水问题影响企业正常生产和园区项目的“落地”。
积极配套公交服务设施建设。公交公司围绕快速路建设,坚持综合施策、多措并举,着力缓解交通拥堵,改善出行环境。进一步增加蓉江新区、经开区和新能源汽车城公交覆盖,新增公交线路3条,优化公交线路13条;开通赣南医学院一附院新老院区定制公交和“校家直通车”定制公交7条,满足不同群众不同时段出行需求。积极倡导绿色出行,采购55辆纯电动公交车,加快公交车辆纯电动化升级。完成章江新区52座港湾式站台改造并投入使用。
02
简化用水申报、公交卡办理程序
开辟用水报装便民利企绿色通道。简化流程,加快业务办理进度,对一般用户的用水报装,自申报之日起,由原来的30个工作日缩短到12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勘察设计和相关手续的办理,并优先安装,二次供水业务由原来的55个工作日缩短至25个工作日。企业用水报装过程中根据企业需求,实行个性化服务,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尽可能为企业提供优质便捷的用水服务,满足企业生产要求。
实现公交IC卡“即办即拿”。围绕“一次办理,长期使用”的目标,再次对公交IC卡系统进行了优化升级,全面落实公交IC卡办理“只跑一次,一次办好”,积极与南康区和赣县区对接优待卡互联互通事宜,加快实现优待卡的五区互联互通。
03
全力提升供水、公交服务水平
供水服务不断优化。通过开展“水厂开放日”、“用户代表座谈会”、“供水服务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积极了解用户用水情况,倾听广大用户意见,回应市民和企业关切。充分运用报纸、电视台等传统宣传媒介,网站、用户QQ群、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兴宣传媒介,加强对用水知识和供水服务的宣传。积极扩大“赣服通”服务项目种类,新增经开区等营业服务网点,推行错时、延时服务,畅通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网络、手机缴费渠道,多渠道方便广大用户。
市民出行持续改善。紧跟城市建设和发展步伐,全力服务打好“六大攻坚战”,提高公交线路覆盖,缓解城区交通拥堵。大力实施“互联网+公交”服务,建设了智能站牌120座,实现了汇通行、银联闪付、美团等手机移动支付乘车,进一步方便了市民群众出行。
来源:新闻发布会、赣南日报
编辑:谢东宸
编审:郭传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