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有关企业:
《国务院关于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 35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关于促进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科[2019] 22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自治区
一、支助范围
(一)人工智能创新产品(技术)开发和产业化应用示范。
智能软(硬)部件、智能机器人、智能车辆(智能互联网汽车、无人机等)、智能终端、核心基础部件(智能传感器、芯片等)、智能制造设备、医疗、交通、农业等领域的智能创新产品(技术)开发和产业化应用示范
(二)人工智能创新能力培养和支持体系建设。
重点支持人工智能龙头企业的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试点)等创新能力培养、创新基础设施和功能改善、企业核心竞争力提高。
(三)传统制造业智能化升级。
企业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加快新产品开发和智能化升级,深化工业各领域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示范,重点扶持我们地区优势传统产业,如汽车、机械、冶金、轻工等,在智能制造的核心技术装备、智能制造的新模式等方面取得一定突破,系统在我们地区的工业企业制造装备、
二、申报条件
(1)项目主导主体应为广西境内具有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健全财务会计和管理的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企业必须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融资、项目实施能力以及较好的信用等级,资产负债率应在合理范围内。
(二)项目符合我们地区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方向,建成后效果显著,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具有明显的示范带动作用(项目建设期一般为1-2年)。
(三)项目所需资金得到落实,累计完成投资进度达到30%以上。
(4)申报企业拥有1项以上人工智能相关核心知识产权。
(5)同一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自治区级财政性资金支持,不再发放补贴。
三、申报材料
按照附件1要求填写申报资料,在广西工业创新管理系统登记备案。
四、申报程序
(一)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与市财政局一起,负责根据需要组织本市合格的项目申报。
(二)“广西产业创新管理系统-项目类-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集成项目”(www.gxgycx.com)上,从8月30日起,各申报单位(系统申报权限联系各市产业和信息化局开通)、系统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24日18日。
(三)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与市财政局一起,在2021年9月30日前,附上该市《2021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项目汇总表》(附件二),提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4)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要结合本地区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审查、推荐工作,认真检查项目申报资料及相关附件(如银行贷款承诺、投资资金凭证、项目技术情况等),以确认真实性。
联系方式和电话:
自治区公开申请:阮海庆,0771-8095253
自治区财政厅:王孟源,0771-5331673
附件:1.2021自治区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应用示范项目申报资料。
2.2021自治区产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基金(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项目综述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