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我市文艺繁荣。
银川市总工会组织开展
优秀文艺作品创作支援项目申报工作。
支援范围
2021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创作的文学作品、电影电视剧剧本、广播剧剧本、音乐、舞蹈、杂技、书法、美术、摄影、民间文艺作品。
重点支援
生动地反映了全区上下深度学习宣传和贯彻党的20多岁精神,奋进新的旅程和新时代的作品。热烈描写新时期10年来我市建设发展的重大成就和人民生活发生巨大变化的作品。广大干部发扬“长城非好汉”的革命精神,激发“走好新时代长征”的奋斗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所为”,深深赞赏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美丽的新宁夏的作品中。宣扬清廉文化,涵养清风正气的作品。
申报截止时间
2023年6月15日
支援条件
申请资助的文艺作品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艺术审美底线、文化价值底线和社会责任底线。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弘扬正能量,提倡多样性,实现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的统一。
(三)强调重大历史、现实主义、爱国主义、民族团结、廉洁文化等题材,体现时代特征和地域特色。
(四)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预期,有利于促进全区文艺事业的发展,体现作品的价值。
(5)创作者在党纪、政治期处置期间没有出现违法犯罪记录、缺乏诚信、学术违法、违法实德及其他不扶的情况。
(6)申报人必须是著作权人。著作权属于多人或多个组织,应提供全体合作者签署的共同申报协议。与外省(区、市)合作的作品,宁夏方面应为主创人员。委托申请必须持有著作权人的委托书或法律许可证明。
(7)申报作品没有得到自治区财政资金支持,没有参加其他自治区机关正在组织的文艺作品支持项目。
(八)符合法令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报资料
(a) 《文艺作品创作扶持项目申报表》一式两份。
(b)申报作品资料一式两份。其中:
1.申报文学创作项目,必须书面提供作者情况和作品介绍、写作大纲、5000字以上的作品摘录或作品草稿。
2.申报剧本类创作项目,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供包含作者情况、创作构思、情节梗概的作品介绍和剧本草稿。
3.申报音乐创作项目需要提供作品介绍、乐谱和音频文件,包括创作和歌手、创作构思、作品特征等。
4.申报舞蹈、曲艺创作项目,需要提供作品介绍、演出录像、曲艺书面剧本(剧本),包括主创及表演者、创作构思、作品特征等。
5.申报书法、美术、摄影创作项目,应提供包括创作者、创作构思、艺术特征等在内的作品介绍、作品草稿原件或复制品(摄影照片为体现本人创作风格的摄影组合照片[小于10分]或作品集,拍摄清晰,8-10英寸)。
6.申报民间文艺创作(工艺创作)项目需要提供作品介绍、作品样本或复制品,包括创作者、创作构思、艺术特征等。
7.文学、剧本类申报资料均以A4纸两面印刷装订成册,排版时题目为2号黑体字,正文为4号宋体字,边距分别为35、30、28、26毫米,行距固定值为29磅。照片和音频视频电子文件存储在USB磁盘或CD上。
申报人将上述各种申报资料与《文艺作品创作扶持项目申报表》一起放在公文包或公文包中,注明联系方式和联系方式并提交。请以适当的方式适当包装和提交书法、美术、工艺作品,以确保作品干净、完整、细腻。
作品创作者申报时以单位名义申报的,必须在表上盖章。
联系方式和电话
陈永瑞
0951-5111015
邮箱
Ycszghxjb@163.com
《文艺作品创作扶持项目申报表》
编辑:薛锐
审计:尤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