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转换债券交易规则
2、可转换债券融合机制
1、上海市长/市场可转换债券(代码11开始)
(1)首次涨幅达到20%,临时停摆30分钟
(2)首次涨幅达到30%,至14336057停止直销。
(3)超过14:57,当天复盘14336057
(4)临时停牌期间不能申报,是废证券
2、深圳可转换债券(代码12开始)
(1)首次涨幅达到20%,临时停摆30分钟
(2)首次涨幅达到30%,至14336057停止直销。
(3)超过14:57,当天复盘14336057
(四)临时停止期间可以申报、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