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
高科技企业系列第五篇文章
写在前面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修订的第《高新技术企业认 定管理办法》号(国科化(2016) 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号)和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号(国科化(2016))
篇幅
分割和收集的高科技识别解释;
本文解释了项目6-8的条款。
项目1-5的解释见末尾的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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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第6-8条
第六条: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不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60%。
解毒
高科技产品(服务)收入比例如下:
1.是指高科技产品(服务)收入与企业动机总收入的比率。1.高科技产品(服务)收入的定义
所谓高科技产品(服务)收益是指研发amp是指企业通过D及相关技术创新活动获得的产品(服务)收入和技术收入之和。企业对上述收入起核心支撑作用的核心技术应属于《工作指引》规定范围。其中,技术属性收益为:
技术转让收入是指企业的技术创新成果通过技术贸易、技术转让获得的收入。
技术服务收益是指企业利用自己的人力、物力、技术支持条件等,向社会和企业外部的用户提供技术资料、技术咨询和市长/市场评估、工程技术项目设计、数据处理、测试分析和其他类型的服务而获得的收益。
接受委托研发收入是指企业承担社会各方面委托研发、中间实验和新产品开发获得的收入。
企业应当准确计算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由具备资格并符合《技术领域》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特别审计或验证。
2.总收入是收入总额减去不应纳税收入
总收入和非税收收入按《工作指引》(以下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
说明
承认企业对“总收入”概念的理解是错误的,误以为总收入是营业收入。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总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所有应纳税收入。
企业申请误认为高科技产品(服务)收入是产品(服务)收入。高科技产品(服务)进口除了产品(服务)进口外,还包括技术进口。
例如,印染企业的很多收入都是符合《实施条例》类别的技术收入,这些技术收入也应该包括在内。
高科技产品(服务)进口的账面收集方法、企业的财务账户、大丈夫、仓库账面等,很多应用程序并不反映高科技产品(服务)和传统产品(服务)的差异或分类。
《技术领域》对高科技产品(服务)的归家要求不是很明确,所以各地和各部门对高科技产品(服务)的归家方法也不一样。高科技产品(服务)收入的归集方法有以下三种。
1.发票名称或说明栏中应列出高技术产品(服务)名称,并根据需要单独核费用
算; 2.台账方式对高新技术产品(服 务)进行归集,且做好相应的仓库岀库分类,例如,成品出库单等; 3.财务账根据仓库的出库单按要求在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进行分类归集 (具体归集方法将在第4章详细阐述)。④ 对于已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其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是否每年都应达到60%以上的问题,《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都没有明确阐述。
建议已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尽量每年都达到 60%以上比例的要求。
第七条: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企业创新能力主要从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 理水平、企业成长性4项指标进行评价。各级指标均按整数打分,满分为100分,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为符合认定要求。4项指标分值结构详见下表。
各项指标分值结构
1. 知识产权(W30分)
由技术专家对申请认定企业申报的知识产权是否符合《认定办法》 和《工作指引》要求,进行定性与定量结合的评价,详见下表。
知识产权相关评价指标
接下来拆解知识产权相关评价指标中的具体评价参数。
(1)技术的先进程度
A. 高(7〜8分)
B. 较高(5~6分)
C. 一般(3〜4分)
D. 较低(1~2分)
E. 无 (0分)
(2) 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A. 强(7〜8分)
B. 较强(5~6分)
C. 一般(3〜4分)
D. 较弱(1 ~2分)
E. 无(0分)
(3) 知识产权数量
A. 1项及以上(I类)(7〜8分)
B. 5项及以上(H类)(5~6分)
C. 3 〜4 项(II 类)(3~4 分)
D. 1~2项(U 类)(1 〜2 分)
E. 0项(0分)
(4) 知识产权获得方式
A.有自主研发(1〜6分)
B.仅有受让、受赠和并购等(1〜3分)
(5) 企业参与编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的情 况(此项为加分项,加分后“知识产权”总分不超过30分。相关标准、 方法和规范须经国家有关部门认证认可)
A.是(1 ~2分)
B.否(0分)
2.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W30分)
依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技成果是:
“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包括专利、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等)。
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进行的后续试 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科技成果转化形式包括:
1.自行投资实施转化;
2.向他人转让该科技成果;
3.许可他人使用该科技成果;
4.以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
5.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
6.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
7.其他协商确定的方式。
由技术专家根据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和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进行综合评价。
同一科技成果分别在国内外转化的,或转化为 多个产品、服务、工艺、样品、样机等的,只计为1项。
A. 转化能力强,N5项(25〜30分)
B. 转化能力较强,N4项(19~24分)
C. 转化能力一般,N3项(13〜18分)
D. 转化能力较弱,N2项(7〜12分)
E. 转化能力弱,N1项(1〜6分)
F. 无转化能力项。(0分)
2. 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W20分)
由技术专家根据企业研究开发与技术创新组织管理的总体情况,结合以下几项评价进行综合打分。
①制定了企业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制度,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编制了研发费用辅助账(W6分);
②设立了内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科研条件,与国内外研究开发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W6分);
③建立了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建立开放式的创新创业平台(W4分);
④ 建立了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以及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W4分)。
3. 企业成长性(W20分)
由财务专家选取企业净资产增长率、销售收入增长率等指标对企业成长性进行评价。企业实际经营期不满3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应以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会计报表期末数为准。
(2)销售收入增长率
企业净资产增长率或销售收入增长率为负的,按0分计算。
第一年年末净资产或销售收入为0的,按后两年计算;
第二年年末净资产或销售收入为0的,按0分计算。
以上2个指标分别对照表2-3评价档次(A、B、C、D、E、F)得出分值,2项得分相加计算出企业成长性指标综合得分。
企业成长性评价档次
第八条:企业申请认定前1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解读
① 申请认定前一年是指申请前的365天之内(含申报年);
② 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可参照相应的《安全法》《环保法》等法律或法规中的相关规定。
说明
① 申请企业对“申请认定前1年”的概念理解有误,误认为是申请前1年,例如,2017年申报,认为是2016年1月1 H—2016年12月31日不能有处罚。
这里要说明的是,含申报年,例如,申请认定通知文件为2017年8月1日申请截止,那么应该在2016年8月1 0—2017年 8月1日不能有上述规定的处罚。
② 是否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申请认定企业可以分别通过当地相关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和环境保 护等部门开具相关证明。
认定机构在审核这个条件时,可以通过征询同级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和环境保护等部门的意见,也可以在同级这些部门相关网站进行查询。
③ 有些企业已申请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但在后期发生了重大安全、 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按《认定办法》规定,要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追回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之日以来所享受的所得税减免金额。
高新技术企业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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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解读
高新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解读(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