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旅游文化光电体育局关于印发《三亚市酒店入住率阶段性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
区(育才生态区)旅游局、有关企业:
为了贯彻《三亚市统筹疫情防控和提振经济增长的实施方案》要求,从我市酒店业发展实际出发,稳定旅游市场,提高行业信任,我局制定了《三亚市酒店入住率阶段性奖励实施细则》。现在发行,请认真组织实施。具体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特别通知。
附件1三亚酒店入住率阶段性激励实施规则
附件2三亚酒店入住率阶段性奖励申请书
三亚旅游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
2022年9月28日
(联系方式:张彩耀,联系方式:88272318)
三亚酒店入住率阶段性激励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三亚市统筹疫情防控和提振经济增长的实施方案》要求,切实从我市酒店业发展出发,稳定旅游市场,提高行业信任,逐步鼓励酒店入住率,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支持范围和对象
第2条支助范围
酒店入住率阶段性奖励。酒店开展打折优惠活动,鼓励吸引更多游客,根据不同分数,2022年第四季度入住率为60%以上,2023年第一季度入住率为65%以上的前20名三星级以上酒店(包括三星级以上非省级酒店,400间以下)将按营业收入的2%给予补偿
根据星级评分,2022年第四季度入住率为65%以上,2023年第一季度入住率为70%以上的前30名三星级以上酒店(包括三星级以上非省级酒店,150间以下、400间以下),按营业收入的2%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韩元的奖励。
以上符合条件的酒店应在海南酒店业管理信息系统中记载并及时填写实际数据,排名顺序应以各季度平均入住率的高低为准。
第3条.支助大象
申报补偿的企业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在三亚市中心办理登记。
(二)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管理体系健全。
(三)诚信管理,所有不良信用记录;
(4)守法经营近两年没有因违法行为受到罚款以上的行政处罚。
(五)依法在三亚市区申报缴纳,不交税,或有其他违反税收规定行为的。
(6)经营状况和经济效益良好。
不支持以下类型的申报实体:
(一)举报虚假签字合同、虚假发票等违法行为。
(2)申报企业进行的相关交易不符合客观公正原则,不能提供有效凭证。
第三章申报和审计程序
第四条申报企业根据申报通知要求,向市余文部提交下列申报资料。
(一)填写《三亚市酒店入住率阶段性奖励申请表》。
(二)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明复印件(附单位正式印章)。
(3)申请酒店入住率阶段性补偿凭证,包括合同、费用发票、转账记录等(包括单位盖章)。
(d)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第五条补偿申报审查按照企业申报、市级审查、公示兑现三个阶段开展业务。
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根据本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三亚市文局提交申报资料。
(二)市政审计。市文局收到申报资料后,根据需要组织专家,或根据有关规定委托第三方机构等进行审查或现场检查,并结合实际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确定支持企业名单。
(三)公示现金。支援企业名单通过市旅文局官网等向社会公开,公示时间不到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市余文局按照有关财务规定,从2023年部门预算中以现金支付。
第6条申报时间
2022年第四季度酒店入住率在2023年2月28日之前完成申报,2023年第一季度酒店入住率在2023年6月30日之前完成申报。(具体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七条申报企业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有责任,应当保证发行的资料真实有效。企业违反规定骗取和使用财政资金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八条本实施细则由市旅游文化光电体育局负责解释。
资料来源:三亚旅游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