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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改进申报】最高500万韩元,青岛高新区先进制造业奖补充实施细则出台

时间:2023-03-12 13:27:16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今年4月青岛高新区公布

“促进有关振兴实体经济的先进制造业。

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提出15项“真金白银”奖励措施

有助于高新区的产业转型和升级。

鼓励制造业企业做大做强

日前还正式颁布了该政策的实施细则

明确了各种奖励补充措施

申报条件、申报方法等相关事项

主要内容包括

鼓励企业高速发展

对年营业收入增加10亿韩元以上的企业给予300万韩元的奖励。7亿元(含)至10亿元的企业奖励200万元。4亿元(含)至7亿元的企业奖励100万元。2亿韩元(含)至4亿韩元的企业将奖励60万韩元。1亿元(含)至2亿元的企业奖励30万元。5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奖励10万元。

申报条件

符合上述条件的申报主体。

培育企业发展退伍

从政策发表之日起,每年营业收入首次增加50亿韩元、30亿韩元、20亿韩元、10亿韩元、5亿韩元,每年营业收入增加的企业将分别给予高层管理人员200万韩元、150万韩元、100万韩元、60万韩元、30万韩元奖励。在获得更高水平的补偿时给予差额部分补偿。

申报条件

符合上述条件的申报主体。

支援企业的倍增发展

上一年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含)~ 3亿元,对三年内营业收入均承诺积极增长、年平均增幅在25%以下的企业,按区内制造业营业收入增长的2%给予奖励。

对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在3亿韩元以上、3年内营业收入均承诺积极增长、年平均增幅在25%以下的企业,按区内制造业营业收入增长的2%给予奖励。或者承诺,5年内营业收入均为积极增长,年平均增幅在15%以上的制造业企业将按照该地区内制造业营业收入增长的1%给予奖励。

建立倍增的企业动态培育库,企业的诉求可以成为“一件事”。

申报条件

1.上一年度企业营业收入在1亿韩元以上的申报主体;

2.企业要与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青岛高新区企业倍增计划协议书》。

3.与管理委员会签订协议或备忘录,执行期间内的企业不执行该政策。

鼓励企业提高规章制度。

当年列入追加和统计范围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累计给予30万韩元奖励(罗通年给企业10万韩元奖励,罗通第二年和第三年营业收入在增加的企业每年给予10万韩元奖励)。

申报条件

1.符合上述条件的申报大象

2.首次实现年度胜规或月度铅桶的工业企业。

鼓励企业开展技术革新

对获得市级综合技术改革奖和小企业创新转型项目支持的企业,按市财政奖补助资金的50%给予奖励。(对于投资500万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必须是铅统材仓库项目,才能申请地区级奖励。)企业获得的急救技术改编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韩元。

申报条件

1.获得市级综合技术改编奖的申报主体;

2.得到市级小企业创新转型项目支持的申报主体。

3.投资500万韩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必须提前进货,进货项目类别是技术改造项目。

鼓励企业促进工业机器人的应用

对于购买工业机器人产品的企业,根据上级奖励补助资金给予50%的补助奖励。其中,对于青岛高新区企业购买生产或集成的机器人产品的企业,根据上级奖励补助资金给予50%的补助奖励。辅助补偿金额最多不超过200万元。

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取得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可的工业企业“机械更换”项目。

全面建设智能制造标杆企业

加强标杆管理,推进示范,对国家、省、市级智能制造示范项目、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奖励。按照高、不重复的原则,如果已经得到了下一级的奖励,那么在得到更高水平的认可时,就会给予差额部分奖励。

申报条件

新获得产业和信息化部、山东产业和信息化厅、青岛市产业和信息化局认可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智能制造示范项目、智能制造标杆企业。

鼓励企业绿色低碳发展

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绿色制造、绿色数据中心等示范项目或荣誉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韩元、30万韩元、20万韩元的奖励。大力发展绿色金融,为合格的绿色低碳项目提供绿色信贷等金融支持。

申报条件

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可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绿色制造(绿色设计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和绿色数据中心等示范项目或荣誉称号的申报主体。

支持企业的服务型制造发展

鼓励企业以主业为重点,不断提高自主研发、工艺改进、服务型制造能力,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分别给予100万韩元、50万韩元、50万韩元的奖励。

申报条件

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新认定的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

鼓励企业建立创新平台

第一,对新承认的国家、省、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分别给予500万韩元、200万韩元和50万韩元奖励。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将分别给予100万韩元、50万韩元、30万韩元的奖励。按照高、不重复的原则,如果已经获得了下一个奖。

励,在获评更高级别认定时,给予差额部分奖励。

申报条件

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的申报主体。

二、对新认定的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分别给予100万元奖励;新认定的山东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山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青岛市小企业产业园分别给予30万元奖励。

申报条件

1.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主体;

2.获得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认定的青岛市小企业产业园申报主体。

支持企业坚持专业化发展

一、对新认定为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专精特新”企业、青岛市隐形冠军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30万、30万元奖励。同时获得专精特新“小巨人”和山东省“专精特新”荣誉称号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奖励。对新认定的营业收入1000万(含)以上的青岛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条件

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市级专精特新企业、青岛市隐形冠军的申报主体。

二、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单项冠军产品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单项冠军企业、单项冠军产品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若已享受下一级奖励,在获评更高级别认定时,给予差额部分奖励。

申报条件

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新认定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单项冠军产品(不含复核企业)和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新认定的省级单项冠军企业、单项冠军产品(不含复核企业)的申报主体。

推广应用首台(套)创新产品

企业新获得山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的,根据市级奖补资金给予50%配套扶持。支持企业经省级及以上认定的首台(套)装备及关键零部件在政府项目中首购首试。对本区企业购买应用区内企业新认定的首台(套)产品,按购买价格(不含税)的30%给予购买方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申报条件

1.获得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的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项目的申报主体;

2.购买并使用区内新认定的首台(套)产品的申报主体。

鼓励工业互联网生态建设

对新认定的市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智能(互联)工厂、数字化车间或自动化生产线,按照市级财政资助额度给予1:1配套奖励。

申报条件

获得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定的市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智能(互联)工厂、数字化车间或自动化生产线项目的申报主体。

鼓励企业推进两化融合深度发展

一、支持企业在设计、制造、管理等关键环节,部署推进数字化普及、网络化协同、智能化提升等方面的改造升级,重点对企业在网络、工业软件、系统集成等年度内完成投资50万元以上的竣工(上线)项目,按照投资额的20%,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其中采用注册地为高新区的企业提供的自主研发并获得相关资质认定的产品或服务,补贴比例按照相关采购合同实际发生额上浮10%单独计算。

申报条件

获得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定的“两化融合”项目的申报主体。

二、对选择获批青岛市重点产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的企业进行两化融合改造的投资50万元以下的竣工(上线)项目,按照投资额的20%给予补贴奖励。

申报条件

1.选择区内获批的青岛市重点产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进行两化融合改造的申报主体;

2.项目申报年度内在网络、工业软件、系统集成等方面完成投资50万元以下,且项目申报时已上线(竣工);

3.合同成交金额应符合市场行情,当成交价明显高于市场同类价格时由第三方机构进行专业审核。

加大场景示范应用奖励

培育“未来城市”场景示范项目,对入选青岛市“十佳场景示范”的,按市财政奖补资金给予1:1配套奖励。对获评山东省“现代优势产业集群+人工智能”、5G试点示范的项目,每个给予50万元奖励。

申报条件

获得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的省级“现代优势产业集群+人工智能”、5G试点示范项目的申报主体;获得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定的符合“5G十佳场景示范”、“人工智能十佳场景示范”项目评选标准的申报主体。

支持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建设

对获批青岛市重点产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鼓励赋能中心对区内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评价诊断服务,每完成一家数字化诊断并签订改造协议的,给予赋能中心5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条件

1.获得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认定的青岛市重点产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的申报主体;

2.被诊断企业为在高新区注册的企业。

申报方式、政策咨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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