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其中投资型保险单独列为缴纳人需要申报的范围。根据2020年版《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申报时应注意以下细节:(1)投资型保险既包括人身保险投资型保险,也包括财产保险投资型保险。(2)人身保险投资型保险是指截至报告日仍有效的产品名称中含有“两世界保险”、“养老保险”、“投资链接型”、“万能型”等字样的保险产品。(3)财产保险投资型保险是指截至报告日有效的财产保险公司缴纳投资金(保险存款、投资金、保障金、投资加入金等),获得保险保障,根据合同取得本金和收益(损失)的财产保险产品。财产保险投资型保险可以通过中国保险协会网站(www.iac,“保险产品”专栏)公开的《财产保险投资型保险产品名录》进行查询。(4)申报的投资型产品内容包括保险产品的全称、保险单编号、保险公司名称、累计缴纳的保险费。(5)本人、配偶、需要共同生活的子女是投保人的保单信息。(六)国外(包括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我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我国台湾地区)的投资型保险情况载于《国外投资情况》。
二、2020年版《报告表》与2018年版相比,删除了“人身保险投资型保险”对“人寿保险公司、健康保险公司、养老保险公司等购买”的描述。这种类型的保险认可不再限制购买方式。
三、公务员或国企、事业单位在购买或持有人寿保单时是否需要申报,要看:(1)行政级别。根据规定,部级以上领导干部在申报范围内,等级不足的不必申报。查看产品名称。保险产品名称中包含“双方保险”、“养老保险”、“投资链接型”、“万能型”等字样的保险产品(无论是主险还是附加险)都被认定为投资型保险,必须申报。但是,如果购买了纯终身人寿保险、定期人寿保险或健康和意外伤害保险,则无需按规定申报。(3)看合同主体。报告时本人、配偶、共同生活子女是投保人的保单信息,如果是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则无需申报。(4)看保险合同的效力状态。到报告日为止已经失效的投资型保险不需要申报。投资型保险的实效可以通过人寿保险公司官方电话或手机应用程序确认,具体取决于保险合同是否仍然生效,是否仍在保障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