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专稿/胡适文陆康云]
从昨天开始,《江苏省租赁住房治安管理规定》正式实施。
王川在公园清剑湖有一套闲置的房子在出租,正好新规定正在公布,所以一大早就去中介机构了解了相关信息。根据新规定,出租人在出租房屋时,必须查看承租人、经理、实际居住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件,登记相关信息,并向公安机关申报出租房屋居住信息登记。
王晨认为这样做是必要的,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是房客是什么样的人。
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公民自主租房的情况下,不仅可以向住宅地派出所公安机关委托的机关举报,还可以通过网络方举报。
苏州市公安局人口管理组民警孔兴国介绍说,楼主可以关注公安美景微信公众号,进入居住信息申报模块进行举报。另一种方法是下载“安居苏州”手机应用程序申报。
通过中介、网络平台、住宅所在地房地产、社区居住委员会等第三方机构租赁的住宅,需要的信息可以由第三方申报。房地产中介机构网络平台经营者应当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向公安机关申报登记信息。
孔兴国介绍说,这样做会为公安工作提供基础信息的数据支持。介绍说,如果房东不主动举报相关信息,公安机关将下令改正,依法处罚。处以200韩元以上500韩元以下的罚款,并记录在信用记录中。
资料来源:苏州新闻